浙江在线-衢州频道2月8日讯(浙江在线 通讯员 王玮)关于烟花爆竹,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今天咱们要聊的是衢江区的一对中年夫妻,他们因为烟花爆竹而摊上了大事,丈夫张某被罚款,妻子胡某则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后果怎会这么严重?竟然一个被拘留,一个被罚款?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近年来,因空气环境质量原因,各地纷纷出台烟花爆竹禁限燃的规定,而衢州市人民政府也下发了相应的通知。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限燃的通告》要求,衢州市的部分区域属于禁限燃区域,只有在规定时间(每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共8天)可以适当燃放部分品种的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
今天讲的衢江一夫妻,恰恰就在禁限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而且妻子胡某竟然还犯下了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错误。
正月初十早上,在衢江区樟潭街道开了一家新店的张某特意买了两桶烟花、一串爆竹,准备在新店开张的时候放烟花爆竹,图个吉利,完全将烟花禁限燃抛到了脑后。当听到燃放烟花时,衢江公安分局的民警马上到达现场,告知其涉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求张某去樟潭派出所接受调查。只是,此时的张某却显得有点不愿意配合,其妻子更是冲到樟潭派出所民警的面前,往处警民警李栋身上打去,最终被民警当场控制。可是,她的已经构成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2月6日下午,张某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处以500元罚款,胡某则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六日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在烟花爆竹禁限燃区域,市民决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违规燃放,同时应积极配合民警执行职务,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