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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甩饼哥”当被告了 他的9招绝活到底是谁的

2016-12-23 14:44:20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记者 于山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12月27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于山)还记得“甩饼哥”吗?

  今年7月,浙江新闻客户端衢州频道采写了《江山小伙甩甩手,月入五六万,想学吗?》一文,讲述了“甩饼哥”王廷高的故事。

  

  

  “甩饼哥”在浙江新闻客户端上有超过30万的点击

       不过,现在他有麻烦了,有人告他侵权了。

  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龙游观音素麻饼的老板陈振忠认为王廷高的9招,侵犯了他的权益。

  我们先来回顾下事情的经过:

  王廷高在江山市廿八都镇卖麻饼,做饼的过程很有观赏性,他有“九大招”,

  

  第一招:乌龙下海,即把包好馅成型的生饼“飞入”表演用的竹盘内;

  第二招:春风抚面,即把37个生饼筛规则的六角状;

  第三招:神龙摆尾,即把成六角状的生饼甩开,37个饼在圆盘中散开的左右距离要一致;

  

 

 

 

 

  第四招:凌波微步,再次把散开的饼收拢成六角状;

  第五招:飞龙在天,向右侧高高抛起并接住,要求37个饼在空中成六角规则状,接在竹盘时也不能变形。王廷高说,最难的是这一招,饼甩的越高难度就越大;

  第六招:凤凰三点头,再次前后、左右3次甩开、收拢,若蜻蜓点水、凤凰点头般飘逸;

  

  第七招:鲤鱼跳龙门,从表演竹盘里飞到小竹垫上,进行收、合表演;

  第八招:愚公移山,从小竹垫上再次飞入木托盘上,再次进行收缩表演;

  第九招:凤凰涅槃,把木托盘上表演完的37个生饼飞入烤箱烙板内烘烤,该烙板刚刚容得下37个生饼,表演难度极大,操作不慎就会掉落地下。

 

  有人拍下来传上了网络,就这样,王廷高红了,还到一家卫视做了节目。

  但是,龙游县有个叫陈振忠的人,也是做饼的,也有9招,小编找到了他的视频?

  

  陈振忠的9招是:见龙在田、春风拂面、神龙摆尾、凤凰三点头、飞龙在天、童子拜观音、鲤鱼跳龙门、观音坐莲、浴火重生。

  两人的9招,动作雷同,多数名称一样。那到底是谁模仿了谁呢?

  重点来了。

  陈振忠说,王廷高曾是他的员工。王廷高兄弟是在其公司打工。作为公司员工,其知识产权自然属于公司所有。

  王廷高说,陈振忠是他徒弟,两人于2014年认识,曾一起合作,后分道扬镳。

  陈振忠就把王廷高告上了法庭,12月23日上午,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开庭。

  

  原告陈振忠诉称:

  原告系龙游观音素麻饼的创作者,麻饼制作中的粘芝麻九招手艺由其创作。原告就此向国家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原告依法享有相应的著作权。原告的上芝麻手艺荣获“龙游县首届创业创新大赛二等奖”,龙游观音素麻饼获“衢州市十佳文化创意产品”;龙游电视台、浙江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各级媒体多次对龙游观音素麻饼进行报道。原告认为,被告未经许可,在江山市廿八都古镇景区内表演与原告相同的上芝麻手艺,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依法诉至市中院。

  被告王廷高辩称:

  被告自2008年始即在浙江邵永丰成正食品有限公司学习制作麻饼,被告的上芝麻手艺精湛娴熟,分别被江山电视台、衢州电视台、浙江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在百度中搜索“麻饼哥”即可搜出有关被告兄弟二人的多条信息;被告的上芝麻手艺在动作上与原告的不相同,且邵永丰的麻饼制作工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应成为原告享有的独特权利,被告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原告的诉请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应予驳回。

  庭审中,双方都现场演示了技术。

  不过,王廷高说自己是从邵永丰麻饼学到的技术,陈振忠则说自己做麻饼的工艺和邵永丰不一样。

  在这里,小编要插一个资料:

衢州邵永丰是创建于清朝年间的面饼店,自问世以来就以生产衢州传统特产麻饼,现在是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制作麻饼的工艺独树一帜,给面饼粘上芝麻的过程,称为“上麻”,是邵永丰麻饼制作的招牌动作。

  开庭现场,也播放了邵永丰麻饼的视频,如下:

  (注意1分40秒,邵永丰的“上麻”动作)

  陈振忠的证据中,还有一份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观音素麻饼制作工艺的作品登记书。  

  双方各执一词,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延伸阅读

  著名画家起诉国家级非遗青神竹编“百帝图”侵权

  20多年前,青神竹编工艺代表性传承人陈某以一组火花图画为底本,创作了竹编作品“百帝图”。24年后,也就是2015年,中国《一百帝王图》作者、著名画家卢延光以竹编产品“百帝图”侵犯其著作权为由,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起诉,索赔300万元。

  经过比对法院认定,竹编产品“百帝图”中有91个帝王像与原告的相应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原告创作“百帝图”的时间既早于陈某,也早于成都火柴厂的火花图;且原告的作品系公开出版发行,在没有其它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认定陈某接触了原告的作品,两被告侵犯了原告著作权的各项权利。判决两名被告共同赔偿25万元,立即停止侵权,并在报纸上刊登声明道歉。

  (据中国新闻网,原标题《著名画家起诉国家级非遗青神竹编“百帝图”侵权》,原作者李姝徵王治国)

  剪纸名作被侵权非遗传人获赔偿

  陕北剪纸艺人曹宏霞的作品被神木县四妹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擅自使用长达8年时间,曹宏霞在2013年将神木四妹子公司诉至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索赔500万元。2014年5月,榆林中院一审判令神木四妹子公司赔偿曹宏霞经济损失8万元。曹宏霞对该判决不服,上诉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高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神木四妹子公司侵犯了曹宏霞涉案剪纸作品的著作权,并将赔偿额提高到了50万元。

  (据知识产权报,原标题《剪纸名作被侵权非遗传人获赔偿》,原作者赵世猛)

作者: 记者 于山   编辑: 梅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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