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埂镇老汽车站旁的新房底层是门面,住宅4楼应该是整体5楼,居民孔祥文为此装错房
帮姐夫装修新房不成,刘祖莲一家陷入烦恼之中。记者王海摄
最近,何埂的孔祥文遇到一件荒唐事:花4万多装新房,过半后竟发现房子是别人的……
他买的住宅4楼,交房时也是到了4楼,这下犯下大错了:底层的门面被忽略了。也就是说,从整体看,他买的是5楼,结果装修了4楼的房子。
肇始
老人带错路上错楼层?
孔祥文买的新房,在何埂镇老汽车站旁。去年3月,还在新疆打工的孔祥文委托小姨子刘祖莲看房并于11月拿到钥匙。
“钥匙是一个老婆婆取来给我的。”刘祖莲回忆,也是老婆婆带她看房子,打开房门后把钥匙交给她。
据她说,她当时并没有注意走到哪层楼,完全是跟着老婆婆走,再加上楼道没有标楼层号。
事发
好好的装修咋被叫停?
2月12日,新房开始装修。19日,赶着去新疆上班的孔祥文随后委托小姨子一家帮忙装修。
他们最先装了地暖,因为它是孔祥文从外地买来,并专门请人安装的,这些都在镇上难以买到。
就在他们准备向下一步进发时,突然接到了开发商罗先生叫他们停工的电话。
就在2月23日,这套房子的真正主人发现自己的新房窗户被拆掉了。巧合的是,真正的主人也姓孔。
原因
楼层换算失常易误会?
3月7日下午,刘祖莲打开错装修的新房,里面堆满装修材料,墙上也已打了不少大洞。从2月20日装修至今,她已花费了4万元。
“就是这个地暖可惜了。”按照规划,最复杂的地暖已安装完毕,其他的装修就快多了,最迟4月就能完毕。
对此,孔祥文认为:“开发商当时来都没发现房子搞错了。”原来装修开始后,罗先生还专门来看怎么装地暖。
刘祖莲则认为,她也疏忽了,没注意到楼层不对头。不过,她觉得开发商应该负主要责任。
其实,在刘祖莲出具的购房发票上,早已留下了隐患。在发票上,房屋是住宅4楼,但在数字“4”的头上,还有一个被划过的“5”。“他写的是住宅5楼,我说不对头哟。”刘祖莲解释,“住宅5楼那就是顶楼了哟!”
解决
相关部门帮协调解决?
事发后,刘祖莲按照孔祥文的想法,提出房屋互换。然而,对方并不愿意。
孔祥文说,今年1月28日他回家看房,楼道里没有标楼层号。当天,因为房款未付齐,孔祥文还与罗先生约定,在新房里付款。
昨天,读本记者致电罗先生,对方表示今天去何埂找相关部门帮忙协调。
律师说法>
被侵权方不同意换房
应当被支持
重庆圣必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崔翔表示,弄错门牌装错房属于物权纠纷的范畴。即一般是由于侵权方业主或开发商、物业的过错,造成被侵权方业主的物业被侵占、被错误装修。
根据法律,被侵权方业主要求恢复原状、返还原物的要求是有充分法律依据的,应当被支持。作为侵权方,可与被侵权方协商解决,给予被侵权方一定赔偿、互换房屋、拆除装修恢复原状等;在满足了被侵权方业主的合理请求后,侵权方业主、开发商、物业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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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为何弄错门牌装错房
2013年2月,大足区雍溪镇福星花园小区,购买D栋1单元4-2的业主桂先生,错将业主4-1的房装修一新并且入住,直到4-1业主龙先生接房时才发现闹了乌龙。桂先生表示,签合同看房时售楼处的“指鹿为马”,以及物管迟迟没有安装门牌号作为提示,是导致闹剧的重要原因。
2013年9月,在巫溪县明珠广场金街购置房产的业主谭先生,准备装修空了3年的房子时,发现自家的3单元402,被持有2单元401购房合同的王女士占去装修入住。转售2单元401给王女士的李先生介绍,当初他接房时就被开发商安排在3单元402进行的;更不可思议的是,开发商配发的钥匙,能分别打开这两个房间初装房门的门锁。
2014年1月,南岸区长生桥琥珀居拆迁安置房,因物管将一楼门面之上的2、3、4、5、6楼,分别错贴为1、2、3、4、5楼,造成了实际楼层与拆迁居民选房时的楼层不一,加之发错钥匙的工作疏忽,最终导致入住居民在楼层上的混乱。尽管部分居民经过协调后,完成换房并达成谅解,但一单元3-1的张女士却因2-1的周先生鸠占雀巢又拒绝让出,直到3月初才解决问题,拿到本该属于她的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