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荔城中大道北磨段的这个小区目前无法接入电信宽带网络)
宽带网络,在这个信息化社会里几乎已经成为人们生存的必要条件。家住荔城中大道北磨一小区的小陈最近很郁闷,他准备申请安装电信宽带,但是却被告知,目前,在该小区内电信运营商的线路无法接入。记者就此事走访了该小区的物业、开发商,得到的答复是“此事还在协商中”。
业主:不能自己选择运营商
“搬进了新房,我们掏钱装宽带,却不能自己选择网络运营商,这样公平吗?”小陈对此相当不满,认为自己的消费权利受到了侵犯,“我们去问了物业,物业说接管小区时,开发商没有移交给他们小区内的电信布线,如果要布线的话得去找开发商。”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时了解到,和小陈一样有此烦恼的还有其他业主。“这都什么年代了,难道还要搞垄断?作为小区的业主,我们有权选择哪一家具体的网络运营商。”业主吴小姐对记者说,该小区于去年6月份交付使用,目前搬进新房居住的只有10多家住户。而随着《物权法》的深入人心,小区业主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对于电信网络线路无法接入小区,吴小姐等业主提出质疑:开发商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如果擅自选择一家通信运营商签订协议、铺设管线,是否剥夺了业主本应有的选择网络运营商的权利?另据吴小姐反映,物业表示,倘若电信运营商进小区施工,那么将被收取“入场费”。
开发商:此事还在协商中
当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了解相关情况时,一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向电信运营商提出收‘入场费’,而能否让电信的工作人员进来施工,这个事应该去问开发商。据我们了解,就这事,开发商和电信公司正在协商。”
随后,记者来到开发商的售楼部。在与开发商工程部联系后,一售楼工作人员表示说:“工程部称他们已联系了其他运营商的线路进入小区。目前,电信的线路已拉到小区门口,线路能否进入小区还在协商之中。”同时,开发商否认了他们剥夺了业主本应有的选择网络运营商的权利。
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的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电信的线路是已拉到这个小区门口,但开发商在小区里的综合布线未到位,我们无法把宽带装到业主家。为此,我们找过开发商协商,他们不太同意。现在这事还在协商之中。”在采访中,一位在我市拥有不少楼盘的开发商负责人也向记者“抱怨”:“从控制成本考虑,我们只能选择一家网络运营商的管线预埋,其他运营商再想进小区,必然破坏地面和墙面等共用设施,小区环境肯定会被破坏,而且也造成了重复建网的浪费。”
部门:应提供平等接入的平台
就此,市住建局一工作人员分析说,按照《物权法》有关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用。”也就是说,配套电信设施应属于业主共用设施的一种,是开发商建设小区楼盘时必须建设的、满足建筑物专有部分功能需求的配套设施之一,应该归业主共用。因此,小区业主拥有对网络配套设施的共有权及共同管理权,业主可以自主选择由哪家网络运营商为其提供服务,物业公司或开发商都无权替业主指定。另外,小区业主是网络运营商的最终选择者,各开发商应当创造条件给各网络运营商提供平等接入的平台,对暂时无法解决网络平等接入的楼盘,开发企业应在销售时予以明示。
律师:开发商不能单方面决定
针对此事,一郑姓律师认为,业主有权参与选择网络运营商,开发商不能单方面决定,“即使开发商与网络运营商之间签订了进入协议,但开发商将楼盘出售后,房屋的附属网络设施已经归小区业主所有,开发商与运营商之间的协议并不能理所当然地转给小区业主。同时郑律师称,按照有关规定,网络用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依法开办的各类网络业务。而且,2007年2月,信息产业部和建设部又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