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65个教师岗位放出!还有11个定向培养名额

2018-06-11 10:30:23  来源: 衢州发布  

  今年高考的亲们还可以关注下基层农技人员的定向培养,好几个专业可以免交学费,毕业就是事业编,美滋滋。

  衢江区公开招聘65名教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2018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65名。

  招聘学科

  报考资格条件

  ㈠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

  ㈡具有衢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或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

  “双一流”大学及原“211”、“985”院校(不含二级学院,下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户籍不限。

  户籍以2018年6月16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㈢具有与报考学科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

  1.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要求二甲以上,其他学科要求二乙以上)的人员可以报考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相符的学段和学科;

  2.“双一流”大学及原“211”、“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可以报考与本科(或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艺术教育等专业的2018年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与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中小学音乐、中小学美术学科。

  上述条件的对象若被聘用,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延长试用期一年;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㈣具有与报考学段相应的学历。

  中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㈤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满3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8年6月16日)全日制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2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6日-6月17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衢江区实验小学(乘26、36、66、533路公交车直达,乘16、526路公交车信安大道站下车往北步行10分钟)。

  3.报名材料:考生应如实填写《2018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提供近期二吋彩照1张和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⑵毕业证书。报名时高校尚未核发毕业证书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省教育厅颁发的就业协议书和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出具相关原因说明;以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同时提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⑶教师资格证(或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对教师资格证暂不作硬性要求的人员可不提供。

  ⑷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

  ⑸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⑹教育教学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为方便工作人员统计,请报考考生将电子报名表(附件4)填写完整于现场报名前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内。

  4.报考费用: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报名时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用100元。贫困家庭考生凭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免交考试费用。

  5.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报考考生,并退还交纳的考试费用。

  6.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前通过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公示公告栏下载准考证,按规定填好相关信息后打印,并贴上与报名时同底的二吋近期彩照。打印准考证时间及要求详见衢江区政府网公告。自行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详细内容可长按二维码至衢江区政府官网查看:

  咨询电话:0570-3838580。

  衢州市人力社保局招聘12名工作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招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专职劳保员)8名以及到我局局属单位人力社保窗口服务编外人员(以下简称窗口服务人员)4名。

  专职劳保员

  招聘对象

  毕业5年以内(2014年—2018年)的全日制大专学历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户籍不限、专业不限、性别不限。

  应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2日8: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衢州市荷五路468号人力资源市场六楼610企业洽谈室(联系电话:3052322)。

  报名材料:

  1、《衢州市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在岗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3、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4、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未取得毕业证书,则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

  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

  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被聘用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3个月。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的年收入按衢州市区上一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详细内容可长按二维码至市人力社保局官网查看:

  咨询电话:0570-3052322。

  窗口服务人员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4名到我局局属单位工作(其中市社保局3名,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1名,具体岗位统一分配)。

  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岗位:人力社保窗口服务

  招聘范围:面向社会人员

  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7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

  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衢州市仙霞中路36号市社保局三楼305办公室(联系电话:3079016)。

  报名需带材料:《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属单位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年工作时间证明、一寸免冠近照3张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放准考证。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人数低于20人(含)的,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先笔试,然后进行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于2018年6月14日8:30-17:00到市人力资源市场人事考试办公室(荷五路468号)513室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3075180。

  工资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后,对拟确定的聘用对象,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由市广纳人才开发公司统一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详细内容可长按二维码至市人力社保局官网查看:

  衢州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11名

  2018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此次涉及衢州的有11个名额。

  招生名额

  招生方式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的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为:0211。

  招生对象

  全省范围内当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为基层农业事业服务,并与户籍所在县(市、区)农业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招生(招聘)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人力社保部门应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

  所有符合一、二、三段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我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如遇专业服从调剂也要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体检名单、分段投档录取。每一段提供名单时,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我校提供名单。我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农业局。

  各县(市、区)农业部门根据我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级农业部门应当即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并征得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我校。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我校在录取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我校按有关规定录取。未列入各县(市、区)合格考生名单或者签订协议前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我校抄送当地农业、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在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中,明确招生(招聘)程序、组织机构、定向就业协议签订等具体事宜。

  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植物保护、园艺、动物医学等4个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业资源与环境、农林经济管理等3个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采取竞争择优办法,由农业部门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体按各地签订的协议执行。

  以上政策若有变动,以相关文件为准。详细内容可长按二维码至浙江农林大学官网查看:

作者:   编辑:汪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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