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衢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成立,在衢州市法制办挂牌。
成立行政复议局,是衢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我们从市法制办了解到,去年6月27日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衢州市将改革工作方案上报省政府,并获批复。
衢州市行政复议局从衢州市政府有关部门法制机构划转和抽调人员。其主要职责是:承办衢州市政府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衢州市政府为被申请人、被告案件的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以衢州市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赔偿案件,研究全衢州市行政赔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争议协调工作;集中办理原由衢州市政府各部门承办的行政复议案件并承担相关行政应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配套制度;对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进行调查统计、分析研究,相关情况及时向衢州市政府和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告。
该局成立后,衢州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职权。以各县(市、区)政府、衢州市政府各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原则上由衢州市行政复议局统一办理;衢州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行政复议职权由衢州市行政复议局统一行使。整合衢州市本级行政复议资源,完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和制度,实现衢州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的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
涉及海关、外汇、金融、国税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规定渠道办理。
据悉,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可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和完善维护公民权益机制,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实行行政复议先行调解制度,把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实现政府管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