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翻日历,距离中考不远了!家长们,想知道今年衢州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高中招生工作是如何安排的吗?3月14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做好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掌上衢州已经整理出“干货”,家长们快快为你家孩子收好——
2017年全市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制度。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全市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学业考试(经市教育局批复同意的创新人才提前录取生除外),考试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01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总分为640分,具体考试科目、卷面分数、考试形式、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见下表:
文化科目考试命题要以省教育厅编制的《浙江省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说明》为依据,应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命题重点,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试卷难度系数控制在0.70至0.75之间。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要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适者录取的原则,不能把学科考试成绩作为高中招生的唯一录取标准。
要求升入省一级重点中学、省一级特色示范普通高中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且不少于2个A;要求升入其他普高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各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其志愿、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生成长记录册》,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所有往届初中毕业生均以社会考生身份单独报名参加学业考试,高中学校优先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
衢州一中、衢州二中、衢州高级中学、衢州三中、龙游中学、江山中学、常山一中、开化中学不得录取在校就读的初中复读生。
根据浙价费〔2009〕161号文件精神,各地公办学校不得变相通过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到公办学校就读,也不得以挂读等名义招收计划以外的学生。
全市各中职学校要严格按照经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联合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批准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要严格按照考生志愿进行录取,不得单独提前或变相提前办理录取手续,不得录取未参加当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正式录取并经市教育局学籍确认的学生。
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12〕88号)要求,招生计划纳入本地高中发展计划,以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招收新生。
确需跨县(市)招生的,需事先将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核定,并向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民办学校应严格按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