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频道1月2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江帆)1月22日,浙江省环保厅监测与信息处公布2016年度浙江空气质量状况。
总体来看,浙江空气质量稳中向好,11个设区市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3.1%,同比上升4.9%;PM2.5平均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8%。
在11个设区市中,只有舟山和丽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按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第1名—第11名)为:舟山、丽水、台州、衢州、宁波、温州、金华、绍兴、嘉兴、湖州、杭州。
在此前环保部公布的2016年全国空气质量状况中,全国第一批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排名,浙江省舟山市高居第二,丽水市和台州市分列第7和第10。
浙江纳入监测的69个县级以上城市,有29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占城市总数的42.0%,其余40个城市均未达到二级标准。其中,日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比例为88.4%,与2015年同比上升3.4%。城市空气质量最优为泰顺,末尾为杭州。
浙江新闻+
浙江空气质量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计算和排名参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
在11个设区城市中,浙江仅舟山、丽水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全省69个县级以上城市中,达标城市也未到一半。那么国家二级标准是什么?为何这么难达标?
我国空气质量分为三类:
1.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执行一级标准;
2.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民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执行二级标准;
3.工业区。将环境空气质量分为三级,执行三级标准;
各级标准均有具体的污染物浓度限值。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