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频道12月29日讯(浙江在线 通讯员王玮)“我真的没有料到后果会这么严重,以后一定会时刻保持手机畅通,按时前往司法所报告。”12月28日,当得知自己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时,陈某满脸悔意,并向衢江公安分局樟潭派出所民警做了重重的保证。
手机关机21天,竟然会被拘留五天?在普通人的眼里,这事显得有些难以置信。这名男子究竟有什么特殊之处呢?且听笔者细细道来。
陈某,男,今年34岁,衢江人。今年8月份,陈某因贩卖毒品罪被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按照规定,陈某在缓刑期间,接受社区矫正,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电话必须保持通畅。11月29日,陈某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他的手机也被摔坏了,随后就一直处于无手机状态,将手机必须保持畅通的规定置于脑后。12月5日,陈某因孩子生病需要前往杭州就医,再次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即离开居住地,直到20日下午才前往当地司法所报到,手机关机已长达21天。
据陈某所言,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曾明确告知社区矫正期间应注意的事项,只是自己当时抱着一点侥幸的心理,觉得只要没有违法犯罪行为就不会有什么问题,根本没有想到后果竟然如此严重。
12月28日晚,陈某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被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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