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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公司采矿有无越界?江山市国土局竟委托作“假报告”

2016-12-28 11:27:32  来源: 中国青年报  

  采矿到底有没有越界?一年多来,浙江省江山市友立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立公司”)一直在与国土部门争论这个问题。

  在友立公司看来,事情几度反转,他们则逐步陷入“危局”:起初,江山市国土局2015年称某测量机构出具了报告,剑指友立公司越界开采;该测量机构此后澄清系被冒名,另两家测量机构又接到江山市国土局委托,将该公司历年“矿山储量年报”的“未越界”改为“越界”;数月之后,测量机构再度反悔,宣布这一修改无效,而此举令他们的4名员工失去自由。

  对此,江山市国土局主要负责人回应记者称,友立公司越界开采证据确凿,且已发出通知,要求该公司“停止一切矿产开采行为、听候处理”。

  争执持续良久,如今,他们的矿山连界内部分也开采不了了。友立公司代理律师认为这违反了《矿产资源法》,因为即使是越界开采,法律也未规定可责令停产。案件目前正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中。

  国土局依据的“假报告”

  “越界风波”起于2015年。友立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建良那时并不知道,起初认定该公司涉嫌越界开采的“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其实被人冒名。

  这些剑指友立公司的“越界采矿资源储量估算报告”共7本,由江山市国土局2015年委托作出。报告显示,友立公司白云岩矿2008年至2015年存在越界开采行为。

  2015年7月31日,友立公司涉嫌越界开采被江山市国土局立案。

  汪建良对此吃惊不小。友立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成立于2007年5月,并在当年12月获得白云岩矿采矿权。这个设计生产规模20万吨/年的矿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俯瞰像一个东南侧缺了角的正方形,而被指越界之处紧挨着正方形的南西侧,越界区域大致呈三角形。

  “我们2011年买下公司之前,矿确实被越界开采过,买下之后,除了2012年,再也没有越界了。”汪建良说,与此番“越界风波”一样,2012年及此前的越界开采都发生在矿区南西侧。其中2012年的越界开采早已领罚——2013年4月,江山市国土局称2012年度卫星遥感显示,该矿区范围西侧存在越界开采,责令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内。到2014年1月,2012年度越界开采量被认定为1740吨,应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7.3万元。

  至于2011年以前的越界行为,汪建良认为已过了行政处罚的两年时效。“既然2012年已经处理过了,又没有新的越界,还查我们干什么呢?”

  历年的“矿山储量年报”佐证了这些说法。该矿2009年年报显示,矿山有越界开采行为,两年之后的年报亦称“矿区南西侧越界系以前所采”。到了2013年至2015年,年报均显示“无越界开采”。作为国家监管矿山储量动态的重要制度,这些年报均由有资质的矿山地质测量机构编制,并通过了国土部门审查。

  感到蹊跷的不只是友立公司。某位知情的国土系统人士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一次会议上,江山市国土局一名副局长曾公开质疑,“他讲,报告说‘越界处’在矿的南西侧,而这里附近是叠层岩,有考古等保护价值,我们平常去得也比较多,两年至少去了10次,都没发现越界”。

  该国土系统人士解释,白云岩矿为露天矿,开采又要凿石、爆破,动静明显,而该矿西侧多个界桩连起来就是一条直线,所以有无越界一目了然。同时,该矿目前仅开采了大约十分之一,再过十几年都开采不完,在该人士看来,“他们公司也没必要冒险去越界”。

  事情此后让人惊讶:这7本挂着“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名义的报告,被江山市国土局的人拿去该大队“验明正身”。2015年9月,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致函江山市国土局,称该大队及属二级单位没有承接过白云岩矿的相关估算工作,所谓项目负责人也称没有编写过这7本报告,并且,经司法鉴定,报告上的公章和签名都是伪造的。

  前述国土系统人士告诉记者,对此,江山市国土局内部的解释是,案件线索来自群众举报,而彼时估算工作没走正常委托程序,而是给了该大队的一个离职员工,结果对方伪造公章、签名出具了“假报告”。

  往年年报被要求修改,业内人士称少见

  在浙江省第三地质大队发函否认报告的当月,江山市国土局又委托湖南省某研究所,再次估算友立公司数年间的界外采矿资源储量。

  该所后来的估算结论显示,所谓越界区域依然位于矿区南西侧的“三角形”,2007年12月至2015年7月期间界外的开采储量为62.3万吨,界外开采区东西展布长约230米,南北宽度最多180米,面积0.02平方公里。

  2015年10月28日,江山市国土局认为友立公司越界开采涉嫌触犯刑法,将案件移交给江山市公安局。湖南版的估算报告与已被认定作假的报告一起被作为附件提交。

  警方注意到了显示“无越界开采”的历年“矿山储量年报”。江山市公安局随即要求江山市国土局补充材料,称关于越界开采的数量、价值问题,湖南版估算报告与历年年报存在差异,应该提供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明确鉴定。2015年12月,江山市国土局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请示,并援引价格认证机构的说法称涉案期间原矿价为37元/吨。

  还没等到浙江省国土厅出具鉴定意见,矿山已经开采不了了。

  2016年2月,江山市国土局给警方发出抄告单,称该公司存在越界采矿行为,构成非法采矿事实,希望“采取相应措施,共同制止违法行为”。此后,警方以此为由,拒绝与友立公司有关的民用爆炸品审批,该公司没法爆破开矿,被迫停产。

  汪建良说,爆破公司2015年10月曾出具说明称其是严格按照矿界范围作业,江山市安监局2016年5月也作出说明,确认友立公司是基本按照开采方案等要求施工。汪认为,这也从侧面佐证了他们近年并无越界。

  与此同时,江山市国土局正委托原测量机构,试图修改2011年至2015年的5份“矿山储量年报”。2016年6月,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浙江地质勘察院作出了2011年、2012年、2013年的年报修正版,新的年报改称该公司均越界开采,且分别算出了每年越界开采量,共计38.9万吨、合13.9万立方米。

  2016年5月,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也修正了2014年、2015年的年报,称友立公司两年分别越界开采5.3万吨、1.65万吨,分别合1.89万立方米、0.59万立方米。

  两个月之后,湖南省某研究所向江山市国土局提交了该矿2007年12月至2015年7月的界外开采储量估算报告。

  受访的国土系统人士表示,从业十多年来,他几乎没见过时隔数年还修改年报的情况,也不知年报可否修改以及如何启动年报修正程序。记者查阅相关条文也未找到修改年报的法律依据。

  “他们(江山市国土局)‘逼’我们出。”前述被要求修正年报的某机构高层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达不满,他说要求改年报的事情确实少见,但目前就此事不便多言。

  不过,修正完原始年报后,这两家机构又反悔了。

  今年10月,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浙江地质勘察院给江山市国土局发函,表示按照《浙江省矿山储量地质测量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山市国土局要求编制年报修正版不符合相关程序,因而“年报修正版不能作为有效依据”。

  浙江省第七地质大队也于今年9月致函江山市国土局,称江山市国土局因对矿山界外地形地貌变化存在异议,要求其编制年报修正版,但是,针对两次提交的年报中存在界内界外开采不同的结论,“我队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再次论证,认为:在我队监管期间,界外地形地貌未发生变化,无越界开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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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 梅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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