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衢州频道12月27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钟睿)2017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以案明纪,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近日,衢州市纪委通报该市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具体如下:
柯城区航埠镇何双蓬村原党支部书记何元良等人违规公款旅游等问题。2013年6月,何双蓬村未经审批组织本村部分党员赴北京旅游,后村两委讨论决定通过虚开工程发票的方式,套取资金29204元用于支付旅游费用。2013年底,村两委讨论决定套取资金16830元用于村级餐饮、香烟、水果等支出。2016年12月,原村党支部书记何元良、现任村党支部书记翁志未、村委会主任翁根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报账员翁孝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费用已清退。
衢江区城投公司原党组副书记祝协伟违规收受现金礼品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祝协伟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加油卡等共计价值26万余元。此外,祝协伟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问题。2016年4月,祝协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龙游县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郭筱丽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购买礼品土特产等问题。2010年至2013年期间,敦筱丽违规发放津补贴28.1万元;2013年至2014年期间,敦筱丽违规购买礼品、土特产;2013年12月,郭筱丽主持会议决定虚构信息化项目为每位干部职工发放一台IPAD平板电脑;2008年至2014年期间,敦筱丽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现金、购物卡、加油卡等财物;2007年至2014年期间,敦筱丽多次将购买个人物品的发票在局财务报销。此外,郭筱丽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7月,郭筱丽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江山市商务局商务综合执法大队原副队长王中明违规收受购物卡、现金等问题。2009年至2014年期间,王中明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购物卡、现金,以及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替其个人支付饭店餐费等,共计价值30800元。此外,王中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11月、12月,王中明分别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已被收缴。
常山县球川镇后弄村报账员范乃兴违规用公款支付娱乐消费问题。2014年1月,范乃兴等人受企业老板邀请赴常山县一KTV唱歌,事后范乃兴主动结账。2014年3月,范乃兴将480元娱乐消费发票在村集体账上报销。2016年11月,范乃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违规报销费用。
开化县华埠镇华兴村党支部书记程宝贤违规发放会议补贴问题。2013年6月,经程宝贤提议,华兴村村两委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给村党员发放“七一”党员会议补贴。2013年7月1日,华兴村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在会议上给45名村党员每人发放会议补贴300元,共计13500元。2016年5月,程宝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补贴已清退。
通报指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务必以案为鉴、反躬自省,常悬戒尺、令行禁止,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六项纪律”和反“四风”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通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一线。要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以上率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及时作出部署。要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扎紧扎密制度笼子,从严从实执行制度,筑牢夯实纪律和作风防线。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正风肃纪,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要紧盯违规收送节礼、公款吃喝、滥发钱物、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或借换届之机搞迎来送往、宴请聚餐、收送礼品等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快查严处,对隐形变异、规避组织监督的露头就打。要严肃问责追究,对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不安排、不部署、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禁而不绝,或对能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的,要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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