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区文明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柯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为柯城区委宣传部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充实柯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计划
柯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2名。
选调范围
面向衢州市范围机关(含乡镇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未满人员除外)。
柯城区乡镇(街道)公务员报考的须满五年服务期。本次选调五年服务期计算以进入乡镇(街道)公务员队伍时间为起始,截止到2016年9月12日。
选调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2日以后出生)。
(四)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五)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文字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六)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七)符合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2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衢州市区西安路24号柯城区政府五楼501室,联系人:李莉,联系电话:3049747。
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柯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个人自愿并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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