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衢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区安监〔2015〕15号
衢州市衢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区级有关单位:
我区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在即,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开展,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安监管安健〔2015〕39号)精神,现将做好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宣传内容、对象
(一)宣传主要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力;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二)宣传对象。主要针对用人单位和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
四、宣传形式
宣传形式包括新闻报道、现场宣传咨询、印发科普读物、网站宣传、群发工艺短信、张贴海报和宣传用语、职业建立知识咨询等。
(一)开展工艺宣传咨询活动。依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订制鱼贯主体宣传画及宣传材料,在广场、市场、医院等流动人口密集区,采取张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职业病防治宣传材料、案例警示、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和宣传声势。
(二)开展送宣传资料进企业活动。编印有关职业病防治知识、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折页等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工作场所,通过宣贯,提高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增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防护意识。
(三)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编制以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病危害防治为主题的宣传材料,利用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工具开展广泛宣传,向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发送相关短信,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扩大知晓率,增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具体实践,解释实际,认真组织,围绕宣传主题、宣传重点,制定宣传周实施方案,争取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活动重点。各乡镇(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所辖地区(所属企业)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情况,深入企业、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
(三)认真进行总结。各乡镇(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与5月8日前将活动情况(含电子版)及统计表(见附件)报区安监局。联系人:陈致颖,3838725。
附件:1.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2015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衢州市衢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