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家中已有一个娇妻,却又看上了新来的90后同事,为了俘获芳心,在台州打工的重庆人田某狠下心,花了四个月工资,给心中“女神”买了重礼。没想到,结果是“人财两空”。为了要回礼物,他竟然在派出所门口亮出了30厘米长的尼泊尔刀。
今年31岁的重庆人田某,在台州天台一家足浴店打工。几年前,他结识了小7岁的同事张某,两人“闪婚”领证,生下一女。
去年底,店里来了一个新同事许某,云南人,20岁出头,田某一看就被吸引住了,把她视为心中的“女神”,他频频约许某吃饭、逛街示好。不过,许某知道对方已婚,且妻子还是自己同事,于是想尽办法避开田某。
眼看快一年过去了,自己还没有“得手”,田某着急了,决心发起一次“总攻”。今年10月12日,田某将许某约到了一家老字号珠宝店,称要送她一件礼物,店里的商品随便挑。
许某为断了田某的念头,有意挑了一条30多克重,价值近一万元的黄金项链,这些钱相当于田某四个月的工资。
尽管心里非常“肉痛”,不过田某还是咬咬牙买了下来。但他没想到,刚出店门,许某就以有事为由,上了一辆车,扬长而去。
下午,田某打了十几个电话,发了不知多少条短信,都联系不上“女神”,田某觉得自己的感情受到了欺骗,他决定报复。
他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许某花言巧语骗了自己的家传宝贝。民警立即着手了解,叫来许某及店老板,这才真相大白。民警告诉田某,这属于自愿赠送的范畴,双方应自行协商解决。
当天傍晚,田某和许某在派出所门口相遇,许某发现田某的手一直放在背后,好像藏着什么东西,而且表情狰狞,她撒腿跑向派出所,派出所民警赶出来拽出田某的双手发现,他手里正拿着一个盒子,里面有把长30厘米长的尼泊尔刀。
“也并不是要她的命,就是想要回项链,要么让她和我好。”在被民警抓住讯问时,田某说。
由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田某被天台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三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