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国内新闻
男大学生被朋友灌醉后性侵:不再相信友情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16 09:45:06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1名22岁男大生留学前,相约死党出来夜唱惜别。没想到,几杯黄汤下肚后竟被友人“捡尸”,醒来后皮夹还不翼而飞,让他气得落泪提告。尽管郑嫌最后承认有爱抚被害男子,但仍否认性侵。最后台北地院14日依乘机猥亵罪判处郑男10个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郑男今年1月受邀到钱柜敦南店参加“道别欢唱”,死党4人通宵夜唱,3小时内就狂饮了3瓶威士忌。郑嫌眼见被害人醉倒KTV厕所,先是将他扶到沙发区休息,紧接趁着四下无人,不但对男大生又亲又抱,甚至还强脱裤子“摸鸟”,整个过程都被监视器给录了下来。

  受害男大生指控,郑男事后还假好心地送他回家,疑似用手指性侵他,尽管当时感到相当疼痛,但却因为酒醉无力抵抗。直到隔天醒来发现不适,下体也湿湿黏黏的,才随即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时,郑男在庭上解释,是被害男子喝醉后不断摸他胸部,甚至还伸手摸到他下体,以为对方示好才“爱抚”回报,绝对没有性侵对方。但法官考量郑嫌利用被害人酒醉趁机猥亵,不但破坏人际信任关系,更妨害被害人性自主权,使被害人身心受辱。因此在14日依乘机猥亵罪,判处郑男10个月有期徒刑。至于他另被控性侵部分,现在则由新北地院审理中。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刘彩娟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