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正部级副院长年薪20余万,不如企业部门经理”,全国人大 代表陈伟才呼吁——
建立公务员 薪酬制度
羊城晚报讯特派北京记者尹安学报道:“我离开公务员队伍了,现在可以为公务员呼吁了。”3日晚,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陈伟才说,现在一提公务员加薪,就被骂,公务员薪酬应该建立制度规范,“正部级干部年薪20多万,还不如一些大企业部门经理,这种薪酬分配很不合理。”
部长工作不如部门经理?
陈伟才原是广州市公安局人事处处长,去年9月辞去公职后,出任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如果我作为来自公务员系统的代表为公务员呼吁加薪,估计会被人指责。现在没了公务员身份,谈这问题会更客观。”
陈伟才说,基层公务员收入低是事实,但每次政府要给公务员加薪,总会引起社会非议。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务员工资的调整水平、调整程序上缺乏客观依据和法律规范,导致公众对公务员加薪的科学性、合理性产生质疑。现在,广大网民随意抨击公务员“收入高还不满足”,另一边又是广大公务员“很受伤但有苦说不出”。
陈伟才认为,应该通过立法,规范公务员薪酬,这样既可以克服人为的随意性行为,又可以接受公众的监督,达到防腐倡廉的效果。
陈伟才说,他前不久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一次座谈会,与会的一位最高人民法院正部级副院长说,他年薪20多万。这让陈伟才很惊讶,“现在一些大企业部门经理年薪都不止20万元,难道部长承担的职责和作出的贡献还不如企业的部门经理?!”
设专门机构“动态调薪”
陈伟才调查发现,虽然《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但事实上并没有做到定期调查比较和调整。如国家于2006年工资改革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后,至今未再调整。此外,我国公务员工资调整依据和程序等方面,也存在操作性不强和不合理之处。
目前发达国家在公务员薪酬水平的确定上,均建立完善的平衡比较机制,由薪酬调查部门定期跟踪企业中相同或类似岗位的工资水平,以此为依据,对公务员的薪酬水平进行动态调整。
陈伟才认为,应该设立公务员薪酬专门调查机构,成员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公务员代表等组成,每年进行公务员工资水平及企业同类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的变动、政府的财政状况、企业员工的薪酬变化和公务员士气,研究该年度的薪酬调整幅度。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报政府或人大批准。
这样,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总体上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也会改变目前公众对公务员工资调整“不透明”、“只升不降”等错误看法。
解决薪酬的平均主义
“公务员薪酬分配中,平均主义倾向突出!”陈伟才说,不同部门、不同岗位担任同一职务的公务员,所承担的责任、面对工作的复杂性以及付出的努力会有很大区别。如警察职业远超出其他部门的工作时长,无规则轮班倒班、随时待命、工作压力大,工作危险和辛劳程度都是其他部门不可比拟的,这都应当体现在工资待遇中。但现行薪酬制度简单以职务级别作为标准来衡量,导致了薪酬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是明显的“同酬不同工”,难以体现公平原则,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官本位”意识。陈伟才认为,应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难度、工作要求等来确定其薪酬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