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初,安康市民警将刘某从广东带回本报资料照片记者陈思存摄
满月当天,男婴不知下落,21岁的父亲又离奇失踪,未婚妈妈却收到了一条卖孩子的短信。记者昨日从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获悉,在网上将儿子以3685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的安康男子刘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男婴父亲:怕养不起孩子
2013年4月5日,在儿子刚刚满月当天,21岁的安康女子詹某正在里屋给儿子冲奶粉,出来后发现儿子不见了,赶紧给男友刘某打电话,而其却一直关机。过了一段时间,刘某发来短信说,他把儿子卖了1.25万元,詹某随即报警。
去年8月初,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江北派出所民警在广东珠海一工厂将刘某抓获。刘某交代,他在网上通过QQ将亲生儿子卖给河南的“郑姐”。8月15日,专案组民警终于将刘某卖掉的儿子从河南长葛市成功解救。孩子回到母亲的怀抱,庆幸的是买孩子的人家对孩子比较好,养得胖乎乎的。
为什么卖孩子?刘某称,他和女友两人还小,自己也未到法定结婚年龄,想到以后儿子的奶粉钱、上学等花费,很发愁,再加上两家条件又不好,怕以后养不起孩子,于是就将儿子卖了。
刘某说,向买家要36850元是有原因的,因为孩子是3月6日早上8时50分出生。其中6000元钱供哥哥上学了,又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还有一部分在打工时支付了房租。为何对女友称只卖了1.25万元,他说主要是防止女友索要。
男婴母亲:对他表示谅解
去年8月,孩子回来后詹某说,自己在亲戚开的小店里打工,完全有能力养活儿子。对于男友,她当时表示,希望他能在里面好好改造,但自己不会再等他了。
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詹某对男友已经表示了谅解,愿与他一起抚养孩子。
安康市汉滨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在庭审中,詹某表示,她和刘某两人刚从学校出来步入社会,在生小孩时到处借外债,刘某因经济压力将儿子卖给他人,她表示谅解。由于刘某被关押,她自己带孩子无法工作,由刘某年迈的父亲打工挣钱为孩子买奶粉。为了孩子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希望法院对刘某减轻或免除处罚,出来与她共同抚养孩子,为家庭为社会减轻负担。
该负责人表示,鉴于被告人刘某未婚先育、家庭生活困难,又无力抚养才出卖亲子。归案后,被告人自愿认罪,有悔罪情节,能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提供买方信息,方使得孩子被成功解救。加之孩子尚小,需要亲生父母哺育照料。同时,当地司法局社区矫正调查认为,刘某处以非监禁刑罚不会对其所在村组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一审法院综合审理判决,被告人刘某因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赃款36850元没收上缴国库。目前该判决呈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生效。
据了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决、裁定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