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红利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决定》中涉及国企改革的章节,颇为引人注目的一条是,“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在周放生看来,这当中包含两项有积极意义的内容。第一,上缴比例提高,蛋糕变大了。过去,国资委监管的央企按企业类别上缴比例为5%~15%,烟草类央企上缴20%(不缴国资委,缴财政部,入国库)。第二,蛋糕的受益者有变化。过去,国资委收的这笔钱,大部分用于解决央企历史包袱、改革成本支付、资本金投入、重点扶持等,可以说把来自央企的钱又用回央企去了,对全民的公共福利贡献很小,现在提出要把这个蛋糕更多地分给民生。
“国企改革改革的目标是什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国有资本最大化,不是最终目标,最终目标应当是国民福利最大化。”北京师范大学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高明华对《中国经济周刊》说。
高明华多年来一直在从事国有企业分类改革的研究。他说,《决定》中的有关提法让他感到“振奋”。《决定》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并把国有企业分为公益性企业、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行业三类。“每一类将来怎么来经营,预计还会有实施细则。”高明华说。
高明华同时表示,稀缺资源类行业最好也能单独分为一类,采取合理的定价机制,以防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
“《决定》还提出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这一制度在竞争性行业没问题,在公益性行业还适不适合就有待实践。因为经理人的专长还是在于利润最大化。在发达国家,公益类国企的领导人往往是参照公务员来进行评价,对他们的激励是通过职务晋升。”高明华说。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也是国资改革的重点。《决定》指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过去,国资委是监督和出资人职责合一。打个比方,在国资领域,制定游戏规则者、裁判和领队是同一个人,国企是球员。未来,将通过改革来理清国资委的职责。”周放生说,总体来看,《决定》将国企改革导向了市场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