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结婚了却分了手最后闹上法庭 想要回彩礼拿证据来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7-15 09:18:02
昨天上午,临海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财产纠纷案。
小罗与小邵都是90后,以前是一对十分恩爱的恋人。后来,小邵怀孕,小罗十分高兴,多次表示想要这个孩子。小邵向男友提出,每月要5000元零花钱。
小罗是个打工的,每月工资也没有这么多,根本拿不出钱。他没想到,女友竟瞒着自己,做了流产手术。
事后,小邵解释说,自己打掉孩子不是因为零花钱的事,而是因为自己才18周岁,未婚先孕,在村里很丢脸。她曾希望与小罗继续相处,但小罗最终提出分手。
在两人交往期间,小罗购买了金手镯、金项链及手机等,当作彩礼送到小邵家。当时,小邵家人对小罗还是挺喜欢的,小罗送去的彩礼都照单全收了。
分手后,两家人因彩礼的事多次协调均未达成一致。
于是,小罗将小邵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金手镯、金项链,一部国产手机,猪肉、猪脚等礼品,以及恋爱期间支出的3000多元零碎开支。
昨日,临海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后,驳回了小罗的诉讼请求。
“虽然小罗说送给了女友很多礼物,但他却无法提供证据,甚至连购物的发票都拿不出来。”经办法官说,就算小罗真的送了东西给小邵,据他所说,这些礼物都不算非常昂贵。这类自愿赠予的小物件,法院是不予支持退回的。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彩礼都无法要回。法官说,现在地方上的婚俗,男方动辄送上数十万元的彩礼,一旦发生纠纷,想把钱要回来的确十分困难。
“送过彩礼后,当男女双方并登记结婚,或登记后从未在一起生活,以及赠送彩礼的一方生活出现困难,均属于应该退回礼金的情况。”法官说。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记者 陈栋
编辑:
黄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