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是云南邵通市人,今年15岁,他和母亲以及舅舅等人一起,在三甲街道晨光村的一家易捷汽修厂打工。因为是学徒,顾某拿的工资并不多,每个月才500元。
“觉得工资太低了,想干点别的,听老乡们说开‘残的’载客,每个月大概能有2000元至3000元的收入,我就琢磨着弄辆‘残的’开开,赚点钱。”顾某说。
通过舅舅介绍,在三甲菜市场旁边,有个开“残的”的人不想开了,准备把车卖掉。顾某就找上门去,跟对方讨价还价后,以1000元的价格买走了这辆二手“残的”。
撞了人,他首先想到的是跑
事发当晚,是顾某开“残的”的第三个晚上,他从汽修厂出来,准备开车回家,途经洪三路时发生了车祸。“当时,听到‘砰’的一声,我感觉应该是和旁边的人撞到了。”顾某说,当时自己不觉得撞得有多厉害,就直接开走了。
顾某回忆,当天晚上他开着“残的”,速度大概有三四十码,由于车灯很暗,没有发现路边推独轮车和他同向而行的老人王某。“残的”车身右侧和王某发生了碰撞,右后视镜被撞落。
“直到人在跟前了,我都没看到旁边有人,后来是后面一辆105路公交车经过,我才在公交车的车灯照射下看到了人。这个时候我马上打方向,但已经来不及了。”顾某说。
车祸发生后,顾某当场吓得不轻,他想也没想就直接把车开走了。在前面几个路口绕了几个弯后,他把车开到别的地方藏了起来,并且把车上唯一的一块车牌随手丢在了汽修厂附近的一条河里。
“我知道撞了人,但我非常害怕,不敢下车看,也没有想到打电话报警、救人。”顾某说,直到民警来抓他,他才知道当晚自己撞到的人已经死亡。
事发后,顾某将自己撞人的事情告知了亲戚,然后回到汽修厂继续正常工作。期间,他的女朋友劝他到派出所自首,他由于害怕,迟迟没有决定去自首。
警方:顾某无证驾驶肇事逃逸
当天晚上,路过的市民向警方报警,台州市交通警察局直属一大队的民警随即展开调查。查看了当晚事发路段的几个监控后,警方将目标指向了一辆车牌号为5696Y的蓝色“残的”。
“当时事发的情形,被监控拍了下来,但是因为距离探头比较远,图像比较模糊,只能依稀看到肇事车辆。后来通过其他几个监控拍摄的车辆损坏情况进行对比,最终确定这辆‘残的’有重大嫌疑。”办案民警毛警官说。
随后,警方开始排查三甲街道内的可疑车辆,最终锁定了顾某。昨天上午,警方在汽修厂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顾某,他对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随后,他所藏的“残的”和丢弃的牌照都被警方找到。
民警介绍,顾某的“残的”在车辆类别上属于正三轮摩托车,按照交通部门的规定,需要考取D级驾驶执照才能上路驾驶,顾某属于无证驾驶。
在车祸发生后,顾某直接驶离事发地属于肇事逃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顾某将面临3到7年的有期徒刑,“考虑到他是未成年人,可能会从轻处罚”。
民警提醒,目前我市存在的“残的”,大部分都是由三轮摩托车加上车厢改装的,都属于改装车辆,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也没有各种保险措施,一旦发生车祸,很难得到赔偿。希望市民不要乘坐这种营运的“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