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点半,拱墅法院2号法庭,一个男人被法警押上被告席。他高约1米8,穿灰色T恤和黑色休闲裤,圆脸、平头,肩背宽厚。
男人姓张,23岁,河南人,是个出租车司机。他的爸妈坐在旁听席后排,眉头紧皱;张有两个儿子,一个2岁,一个只有8个月,都好奇地瞪大眼睛,四下张望,张的老婆没有入庭,而是在外面照看孩子。
检察官说,今年1月29日凌晨4点左右,张通过打车软件接了个单,在曙光路一家酒吧门口搭载上一个姓吴的女乘客,到了余杭塘路一小区门口,张谎称下车检查轮胎,拉开副驾驶座车门,拿水果刀指着吴姑娘,抢走了她的苹果手机。
吴姑娘趁着张转身的空当,夺门而逃,张发现后追上去,用捂嘴、掐脖的方式阻止吴姑娘呼救。好在这时有人经过喊了句“干什么”,张这才匆忙驾车逃走。
当天下午,张在一家网吧被民警抓获。经检查,吴姑娘颈部轻微软组织挫伤。
检察官指控,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方式持刀劫取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错了,我认罪。”庭上,张低着头,声音低沉。他沉默了一会,叹口气,又补充一句:“全都怪我。”
张说,自己迷恋上网多年,每天有十几个小时泡在网吧里,生意只做几单,基本赚不到什么钱。孩子生下来后,就交给父母看管,吃穿等日常开销也都由老人承担。
张父也是开出租车的,父子俩在同一家公司,包同一辆车,分别做早晚班;张母在家带孩子,没有收入。为了上网的事,爸妈不晓得说了他多少回,但张每次左耳进右耳出,就是改不了。
今年年初,爸妈又找他谈话,说要么给生活费,要么把两个孩子接回去自己带。老婆也看不惯他天天在网吧消磨日子不顾家,和他吵了好几回,还闹了离婚。
“那段时间我很烦,一直在跟家里人赌气。”张说,今年1月28日晚,他开晚班车,但从下午4点工作到次日凌晨3点多,没接到几个生意。他忽然冒出一个念头,不如去抢劫,坐牢了,就能把网瘾戒掉了。
凌晨4点左右,一个20多岁的姑娘,通过打车软件叫了他的车,姑娘姓吴,身材高挑,扎马尾辫,穿着打扮都蛮时尚。
一路上,两人都没讲话。快到目的地时,张靠边停了车,跟吴姑娘说,轮胎可能有点漏气,要下车检查一下。他顺手拿起座椅下一把用来防身的水果刀,走到副驾驶座旁,一把拉开门,把刀架在姑娘的脖子上。
吴姑娘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说可以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只要他别伤害自己。
张板着脸,抢走了吴姑娘手上的苹果手机。他本想转回驾驶座继续开车,不料,吴姑娘一下子拉门跑出去,边跑边大喊“救命”。张吓了一跳,三步并作两步追上去,右手环抱住吴姑娘,左手死死捂住她的嘴。
这时马路对面碰巧有个男人经过,张很害怕,松开手,匆匆逃回车上。吴姑娘也跑回去抓起自己落在座位上的拎包,调头再次狂奔。
张顾不上她,开车往反方向走了,被民警抓获时,吴姑娘的手机还在张身上。
“其实我抢完就后悔了。”张说,他原本打算第二天就把手机还给吴姑娘的,但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抓了。手机被扣押后,已由警方交还给了吴姑娘。
张的辩护律师说,张确实是真心悔过的。开庭前,他曾委托家人联系吴姑娘,希望给她一笔赔偿款,取得她的谅解,但吴姑娘很害怕,一直不敢答应出来见面。而且,张当时用的小水果刀并不属于管制刀具,对吴也没有造成很大伤害,主观恶性不大。
检察官反驳说,不管张用的是不是管制刀具,也不管抢劫的动机是什么,他使用暴力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手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加上张是出租车司机,发生这样的事情,社会危害性影响较大。
经过合议,法官当庭宣判:张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槌落下,张的爸妈在旁听席上痛哭失声。庭外,张的老婆抱着孩子,扭过脸,面无表情。被带下法庭时,张脚步迟缓,没有回头。(都市快报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