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胡先生的妻子在淄博市中心医院产下一男婴,孩子一出生就没有右手。胡先生告诉记者,妻子闫女士产前在该院多次进行B超筛查,筛查结果均未有异常。胡先生一家认为,筛查正常孩子却出现肢体残缺,医院应承担相应责任。医院方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责任划分需通过法律途径来裁决。文/图记者李林超
孩子一出生右手残缺
胡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儿子在4月11日中午出生,当时他和家人都在产房外焦急的等待消息,“心情特别激动,过了12点,孩子被从产房里面抱了出来。”回忆起当时的场景,胡先生说,在检查过孩子的身体状况后,全家人心里“凉了一大截”,“儿子很可爱,非常讨人喜欢,可是在抱孩子的时候我们发现,孩子根本没有右手。”
在对孩子的右肢仔细观察后,胡先生发现,他的儿子除了右手,右手腕部位同样缺失。“家里的生活全都打乱了,现在孩子已经出生了一个星期,一家人都还没有心思给儿子取个名字。”胡先生说,除了孩子,他同样担心妻子的身体,“自从她知道了这个消息之后,心情一直很不好,奶水不足,根本没法喂孩子。”
胡先生介绍,他的妻子怀孕后一直在淄博市中心医院建档检查,此前他们一共进行了4次超声检查,最近的一次检查距离闫女士生产不到20天,“为了能够更全面的观察胎儿情况,其中有一次,我们选择了精度更高的四维彩超筛查。”
产前多次筛查未见异常
在胡先生出示的一份检查日期是2014年12月18日,抬头为“淄博市中心医院超声诊断报告”的材料中,记者看到在“超声描述”内标注有,“胎儿四肢可显示”。就此,胡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妻子的孕期已经是24周,“筛查报告中也提到四肢可显示,可是孩子生下来却是右肢残缺,这让我们没法接受。”
虽然内心无法接受,胡先生告诉记者,现在他正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考虑孩子的未来,“孩子是最无辜的,我不想让他在将来背负身体和心理上的双重负担。”通过查阅资料,胡先生注意到,类似情况中,安装义肢是很多家长的共同选择,“可是随着孩子年龄的增大,义肢都需要多次更换,这是很大的一笔经济负担。”胡先生一家认为,相关负担不应当由他们独自去扛,医院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四次筛查结果,胎儿均没有异常显示,筛查结果正常,可是孩子出生后却没有右手。这么明显的情况,我们质疑为什么会没有被筛查出来。”
声音
卫生部门称产检“四肢”不含手足
不便就此明确医院是否需担责
在淄博市卫生局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山东省卫计委此前发布的一份《关于印发山东省产前超声检查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提到,手足并不在六大类必筛项目中。
记者注意到文件中,超声产前筛查包含了“四肢”一项,该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文件,“四肢”并不是大家普遍理解的概念,“文件对四肢筛查进行了界定,肱骨、尺桡骨、股骨、胫腓骨,测量股骨长,这里面并不包含手足”。对于胡先生反映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回应,她不便就此明确医院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就此,淄博市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对胡先生一家提供的四次筛查情况并无异议,对其中出现的“胎儿四肢可显示”,该负责人介绍,经过医院相关专家分析,检查结果是客观的,如果家属方对此有争议,可以提请到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对于相关的责任问题,他们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判定,“我们会根据法律的判定,来决定是否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