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的翁先生最近遇上一件烦心事:2014年10月,他出差去了趟山东,停留了十来天,回来后不久,他却陆续收到银行的信用卡账单短信和催款电话,提醒他的信用卡截至12月份有9万余元账单,账单明细消费时间均在他出差期间。
这并不是很多新闻中出现过的“银行卡不曾离身却被盗刷”,翁先生的这张信用卡确实不在身边,而是在一银行工作人员手中。
就是这位工作人员,利用翁先生的信任,陆续套现、取现7次,共计人民币9万元多元。日前,这位工作人员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客户将信用卡
留在工作人员手中
2014年10月初,翁先生来到温州市瓯海区某银行办理更改信用卡预留手机号业务,时任银行大堂经理陈某接待了他。
陈某将翁先生带至银行大堂一查询机处,向翁先生简单讲解操作过程。翁先生操作了一会儿,荧屏显示系统升级,暂时无法修改手机号码。
这时,陈某主动提议翁先生可以将卡先放在她这儿,等系统升级后由陈某代为办理该业务,办理成功后再联系他取回卡。
出于对银行和陈某的信任,翁将信用卡暂留给陈某保管,并与陈某交换了联系方式。
出差期间
信用卡多了9万余元账单
翁先生的信用卡就一直存放在银行工作人员陈某手中。半个月后,翁先生接到陈某的电话,陈某告诉翁先生,他的这张信用卡出问题了,若要成功修改预留的手机号码,需要告知陈某这张信用卡的密码。
这时,翁先生就有了点犹豫,但他想想陈某毕竟是银行工作人员,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便将信用卡密码告诉了陈某。
紧接着,翁先生就将手机号码暂停使用,并出差去了山东。回来后,便发生了故事开篇那一幕……
信用卡莫名被刷后,翁先生第一时间拨打电话咨询银行账单是否出错。经核实,翁先生的信用卡账单无误。
翁先生便打电话给陈某,陈某解释说,翁先生的信用卡遭他人盗刷,她会帮忙把钱还上,让翁先生先不要报警。
眼看还款期限将至,9万余元的账单只还上了28490元,还有7万余元的大缺口。翁先生这才警悟事态不妙,便报了警。
银行工作人员
利用客户信用卡套现还债
2015年2月16日,陈某被捕。瓯海区检察院以陈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移送审查起诉。
原来,翁先生的信用卡并非如陈某所说遭他人盗刷,而是被自己用于套现还债。
陈某是该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的大堂经理。那日接待翁先生后,她见机器系统升级暂时无法办理该业务,便主动提出暂留信用卡帮助翁先生办理业务。
在信用卡存放在陈某的这段时间,正逢陈某外头的债务追得紧,陈某这才动了歪念头,想出骗取翁先生的信用卡密码套现以解燃眉之急。
陈某在百度上查到一家上门刷POS机套现的服务,便陆陆续续套现、取现7次共计人民币97357万元。翁先生一直来电催还款,她却只能零星还上2万余元,事情这才败露。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冒用他人信用卡,数额巨大,犯信用卡诈骗罪,对其作出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