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教育频道 > 教育新闻
大学生实习租房 房东要求热水费40元一吨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5-02-13 10:13:56
  房租每月550元,冷水每月15元,当房东告诉你,热水费每吨40元时,你会是什么反应?

  20岁的小琼是一名大三学生,实习期间,在雨花区香樟路一小区租了一单间,住了三个月后,被房东告知热水费40元一吨,这让她有些不能接受。

  “开始没说热水要收费。”小琼说,她们使用的是燃气热水器,两户共用一个热水器。几个月来,小琼总共用了十吨热水,按照40元一吨,总共要交400元。但她发现,这期间总共用了三罐液化气,按照市场价,每罐液化气不足百元,总共还不到300元,分摊在每户只要一百多元,“热水费太贵,我觉得不合理。”

  2月10日,小琼选择退房。让她意外的是,由于热水费的问题,房东不退押金。

  2月12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房东李先生,他解释,热水器购买、维护、更换都要费用,当时热水问题合同里确实没讲清,他承认有疏忽,主动降价35元一吨。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熊麒律师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租赁合同纠纷。出租房用水有关事项一般应当在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如遗漏约定该事项的,建议租赁双方重新达成补充协议,就水费缴纳时间、方式进行明确;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由使用方按照市场价格履行。

  熊麒建议,租赁房屋签书面合同,应就租赁期限、租赁费用、水电燃气费用缴纳、安全使用、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等各方面,尽可能详细地约定,以避免今后产生不必要的风险。

来源: 红网 作者: 记者 张树波 实习生 黄安珣 编辑: 姜玲菲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顾问:浙江诚源律师事务所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企业资讯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