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回顾
●2013年4月1日,复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黄洋饮用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后,身体不适,有中毒症状
●2013年4月11日,复旦大学报案。上海警方在饮水机残留水中检测出某有毒化合物成分,锁定黄洋室友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
●2013年4月12日,林森浩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3年4月16日,黄洋经医院救治无效去世
●2013年4月25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林森浩
●2013年10月30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林森浩涉嫌以投毒方式故意杀人案
●2013年11月27日,“复旦投毒案”开庭审理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4年2月25日,林森浩的二审代理律师唐志坚正式受林森浩委托向法院提起上诉
●2014年12月8日上午,该案在上海市高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
●2015年1月8日上午,上海市高院公开宣判,裁定驳回林森浩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此案是否还有转机?
二审判决后,接下来还会有死刑复核程序,这起案件是否还有出现转机的可能?
对此,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表示,林森浩免死寄希望于两点:一是获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二是有重大立功表现。林森浩不应再企图推翻事实,而是应保持正确的认罪态度。他应该在认罪的基础上,恰当表述,即便说一开始因为盲目,认识不到严重后果,但后来见死不救,的确应当被处以严厉惩罚。同时,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
昨日上午10:36,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林森浩涉嫌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裁定驳回林森浩的上诉,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法核准。
二审法院对于辩方提出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对于公诉机关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予以支持。法院最终认为林森浩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虽然林森浩到案后能如实供述,但不能从轻处罚。
现场直击
宣判时林森浩很沉静
律师称其已猜到结果
昨日上午的二审宣判,仍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进行,林森浩父亲、黄洋父亲、媒体记者及旁听群众近50人在第五法庭旁听。为方便无法进入法庭的记者,上海高院专门开辟了视频审判庭向现场记者实况直播了庭审。来自全国各地数十家媒体的记者,见证了此次宣判。
林森浩辩护律师唐志坚介绍,宣判在10时40分左右结束。林森浩穿着父亲送来的黑色外套出庭,在整个宣判过程中,他一直保持沉静,脸上几乎看不到表情。
法官当庭宣读二审判决书称:“原判认定被告人林森浩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林森浩上诉理由不能成立,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应予支持,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书宣读完毕后,林森浩被立即带离了法庭,他没有回头看一眼旁听席上的老父亲。在听到法官宣布“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后,林森浩也没有动一下。唐志坚告诉记者,实际上在宣判的头一天,林森浩在会见律师时就已经猜到了将会是“维持原判”的判决结果。
林森浩的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唐志坚在宣判后发表声明称,二审判决后,在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前并未生效,他们不会放弃为林森浩争取改判的努力。
林森浩声明
缺乏心灵滋养酿成大错
希望社会最终能宽恕我
林森浩在二审判决后,通过律师提交了一份个人声明。林森浩在声明中表示,希望将自己的遗体捐赠给医院。
林森浩声明全文如下:
一、我已经收到上海高院的二审判决,虽然对判决结果不满意,我会依法聘请律师在最高院死刑复核阶段,陈述二审提出的疑点,我真的不是故意杀人,不管如何,我依然相信司法公正。
二、不管结果如何,我依然要向黄洋的父母道歉,我为我做的事忏悔,希望黄洋父母能慢慢从悲伤中走出去,我也希望我的父母能从悲伤中走出来,我确实不孝,辜负双亲师长的教诲,此生别过,来生再报恩。
三、希望我的悲剧,能让世人吸取教训,希望一起相处的人,能多些体谅和友爱,很多一念之差的错事,希望能借助爱和谨慎,悬崖勒马,铸剑为犁。
四、谢谢这么多支持和帮助我的人,感谢你们,从你们身上我感受到了温暖。也感谢批评我的人,如果能早日听到这么多的批评,或许我就不会干出这件傻事。感谢导师多年的教育,感谢父母双亲的爱,感谢同学们。
在我有限的日子里,我依然会流泪忏悔,尽力学习,锤炼自己,希望能安然面对那最后一刻。我希望将我的遗体捐赠给医院。此生虽然短暂,之前都投入到学业之中,缺乏心灵的滋养,导致酿成大错,最后这几年在司法的漩涡中,身不由己,我希望这最后一件事,能做对。我毕竟年轻,也能付出年轻的生命来赔罪,我的人生落幕了,也希望社会最终能宽恕我。
宣判前
林森浩和律师沟通死亡和人生的意义
林森浩的辩护律师斯伟江回忆,1月7日上午会见林森浩时,和他谈的最多的是如何面对死亡,以及人生的意义何在,“他外表平静,但身子和手却在颤抖。”
斯伟江告诉林森浩:“人生的意义不在于活多久,在于认识真理。孔子说的朝闻道,夕死可矣,(就是这个意思)。”林森浩则回应他说,他在家信里也引用了这句话。“他说他一边忏悔,一边认识生命的意义。以前看没有感觉的文字,现在看有时感动不已。”
一场宣判两个家庭
黄父:一辈子抹不去失子之痛
昨日,荣县的天空飘着小雨。上午11时许,黄洋的姑父杨开祥、姑妈黄资蓉在得知二审判决结果后第一时间来到黄洋的坟前祭奠。黄资蓉给洋洋带来了水果和糖,还仔细地用纸巾拭去墓碑上的尘土。“洋洋,二审判决结果出来了,害你的人得到法律的制裁,你的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黄资蓉一边给洋洋点蜡烛烧纸钱一边说。
黄资蓉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黄家人并不是心肠狠,非要置林森浩于死地,而是因为在黄洋出事之后数日里,林森浩没有主动站出来制止事态的恶化,最后导致了黄洋不治身亡。这一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如果他(林森浩)当时及时站出来了,或许洋洋不会走,我们也会原谅他。”
下午1时许,黄洋的三位姨妈也来到坟前祭奠,向他通报判决结果。在黄洋墓碑前,三位姨妈泣不成声。
黄洋的姨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整个上午,全家人都在电脑前等待二审判决的最终结果,得知“维持原判”,悬在全家人心里一年多的大石头终于落了下来。“这个事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黄洋姨夫称,为了给洋洋讨公道,这一年多来,黄洋的父母及其亲人心力憔悴,饱受着精神上的折磨。二审维持原判,让洋洋在天之灵得到安息,也让黄洋父母可以放下包袱,开始新的生活。
昨日下午,黄洋父亲黄国强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二审法院的公正判决还了黄洋一个公道。作为父母,(对二审判决)感到些许安慰,但失子之痛在心里已经烙上印记,一辈子都无法抹去。对于下一步的民事赔偿,黄家人称还没有过多考虑,一切将依照法律程序,由法院进行裁决。
林父:我不甘心,会继续上诉
宣判结束后,林尊耀在旁听席上看着儿子的背影,慢慢消失在法庭门外。跌坐在椅子上,趴着哭泣十多分钟后,林尊耀才在他人的搀扶下走出法庭。
林尊耀坚持认为,二审法庭仍然有太多事实没有查清,案子还有疑问。“就这么把我儿子判死刑,不甘心,会继续上诉。儿子虽有罪,但罪不至死。”跟以往远离媒体的情形不同,此次宣判后,林尊耀接受了电视台邀请,参加该案新闻节目的录制。
据林尊耀的弟弟说,此次到上海的第一个晚上,林尊耀几乎彻夜未眠。晚上11点多,林尊耀就突然坐起来,由于怕被认出来,呆在旅馆不敢出门,他在床前不停掉眼泪,也不说话,弟弟起来安慰了半小时。睡到第二天凌晨2点多钟,林尊耀又爬起来,静静地看着窗外的灯光发呆。早上6点,弟弟又发现林尊耀已经起床。
林尊耀说,他原本以为培养孩子大学毕业,任务就完成了,没想到出这种事,又要操心,不知以后会怎样。林尊耀和老伴读书少,原本以为知识改变命运,所以让儿子多读书。但现在却有些想不通了,林森浩的事让他“很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