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名受害者花费10万—20万元不等,得到的却是伪造的美国林肯大学、美国理工大学及美国休斯敦大学学位——这起被称为本市最大假洋文凭案件的关键人物、负责招生的培训学校的实际控制人武克良在潜逃3年后自首,在律师及《法制晚报》记者的陪同下向警方自首。
《法制晚报》记者今日获悉,武克良因诈骗罪被一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案发最大假洋文凭案诈骗530万
2011年1月,徐女士报案,她花费近20万买到的“美国林肯大学DBA博士学位”经教育部门证实是假洋文凭。紧接着,北京警方又先后接到30多起报案,案情如出一辙。之后,北京警方一举抓获两家涉案公司共30多名犯罪嫌疑人,但其中一家公司的老板武克良却躲过抓捕,随即被网上通缉。
该案因涉案金额高达530余万元,被警方认定为“最大假洋文凭诈骗案”。
2012年,团伙5名骨干成员被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武克良仍未归案。
五名诈骗同伙均已被判刑
2012年5月,一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假洋文凭诈骗案,提供虚假洋文凭的李秋月和天发弘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4名员工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2009年3月至2011年4月间,李秋月伙同武克良等人,在北京大学资源宾馆、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等地,虚构受美国林肯大学、美国理工大学及美国休斯敦大学授权招生的事实,以能为被害人提供这些学校的硕士、博士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为由,骗取了30余名被害人学费共计人民币530余万元。
对于检方指控,李秋月矢口否认。她辩称,自己不知道有什么美国休斯敦大学的事,起诉书指控诈骗的500多万元她也没见过。她只是通过美国的合伙人注册了一个美国理工大学,这个大学没校舍也没老师,虽然美国和中国的教育管理部门不认可,但是可以颁发硕士和博士证书。
李秋月承认,她和武克良有过合作,武克良负责招生,她负责提供美国理工大学的硕士和博士证书,武克良以3000元一个的价格从她手里购买证书,她辩称学校是合法成立的,不构成诈骗。
另外4名被告人表示,他们虽然对招生学校的办学资质产生过怀疑,但仍领取着月薪或拉来学员分得数千元提成。
2013年3月,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李秋月有期徒刑13年,其他4人被判处7年到10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
自首逃亡3年本报记者陪同自首
2014年5月,逃亡3年的武克良主动联系了中国法学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平律师,并在其陪同下到保定市公安局自首。
武克良自首前接受《法制晚报》记者辰光采访时称,他逃跑时带了几万元现金,维持了三年多的生活。他表示,之所以自首,是对社会、对学员们以及员工们有一个交代。
据武克良称,当时很多人都在做假洋文凭,由于语言上的障碍,他无法向美国核实那些所谓的“大学”是否存在。但他清楚国家对这些学校的学历并不承认,也如实告诉了学员,“但是这些学生都是企业家,他们买洋学历不是为了让国家承认,都是为了做一个自我包装,让自己有面子”。
在事发当天,武克良表示并不知道警察来抓人,由于他正好在外谈业务,才侥幸逃脱。
武克良称,2011年到2013年自己一直躲在河北,偶尔上网看看消息。虽然已经离婚,但他也不敢和家人联系,平时生活中,“一看见警察就哆嗦”。
供述不知合作办学所需条件
38岁的武克良是涉案公司北京天发弘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武克良供述称,他在2008年以母亲的名义成立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企业培训、咨询,该公司没有办学资质。
2009年上半年,他认识了李秋月,对方说想跟他合作,由她授权其公司做博士生培训,培训结束后颁发国外学位证书。
武克良称,他不知道和境外学校合作办学应具备什么条件、履行何种审批手续,李秋月提供了美国理工大学英文授权书,他也没找人核实,就与李秋月签订了协议,约定每个学员博士学费收取13.8万元。
但由于招生情况不好,李秋月提出还有一个项目,是美国休斯敦大学的硕士和博士,博士学费16.8万元,由李秋月发入学通知书、学位证书和结业证书,武克良进行招生和培训。
2011年4月初,由耿某带队,组织了部分学员去美国游学,但办的是旅游签证,在武克良询问时,李秋月才告诉他美国理工大学不存在。
武克良说,他一共办了两个培训班,招收了三四十人,收了530余万元学费。钱款主要用于学员的出国费用、请老师讲课的费用,给李秋月、招生代理的费用,员工的工资以及公司的房租。
判刑因自首轻判一审获刑15年
法院审理查明,武克良明知美国理工大学在国内既没有向教育部门申请资质,也没有校址、教师等基本办学条件,更没有提供硕士、博士学位的资质与能力,美国休斯敦大学则从未在中国委托第三方代理招生等情况,仍通过天发弘润公司招生。
武克良采用虚假招生简章,宣称与北京大学合作办学、学历可获教育部门认证等虚构事实,并以组织与学历教育不相匹配的所谓授课、出国游学等形式隐瞒真相,招收学员并收取高额学费,造成多名被害人巨额财产损失,构成诈骗罪。
鉴于其自首,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武克良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