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来自杭州拱墅区法院的消息称,该院日前正式受理安徽货车司机汪国财状告杭州市交警一案,并将择日开庭审理。
去年6月12日清晨6时06分左右,一辆安徽牌照的半挂车途经杭州绕城公路西线(南向北方向)三墩主线出口处时,与牌号为浙A牌照的黑色奥迪车碰撞。奥迪车被卷入货车底部,虽经全力救援,但奥迪车主已无生命体征。奥迪车驾驶人为57岁的浙大副校长吴某,货车司机正是汪国财(早报去年6月13日A6版作过报道)。
去年9月,杭州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中认定奥迪轿车变道是引发事故原因,大货车超载、制动系统问题加重了事故后果,吴某负主要责任,汪国财负次要责任。
随后,交警部门以汪国财驾驶的大货车因制动系统不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上路行驶、大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分别作出罚款200元和2000元,总计扣罚6分的处罚决定。汪国财不服,申请了行政复议,但被驳回。
在起诉杭州市交警支队绕城公路大队的起诉状中,汪国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为由,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交警部门向其赔礼道歉。
“尊重死者,但也要为自己讨个说法。”对于起诉交警的理由,汪国财昨晚说,汪国财表示他是本人直接向杭州拱墅区法院起诉的,目前还没聘请律师,但肯定会请律师出庭。
汪国财说,向法院提交诉状时,原告本来除了他,还有货车的两个业主,也即货车的挂车和牵引车的所属公司。不过,拱墅区法院经审查后,受理了汪国财一人的起诉,两家公司的起诉未予受理。
“自己是去年12月22日来杭州起诉杭州交警的,今年1月2日收到法院快递来的立案受理通知书。法院要求我在7天之内缴纳诉讼费,否则算撤诉。”汪国财说。
汪国财认为,就算他驾驶的大货车超载、刹车制动不好,和该起事故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所以他不应该承担次要责任。另外,汪国财称对交警部门认定其超载一说,也持有异议。他说,事发时,其驾驶的大货车没有超载,因交警部门是在其不在现场的情况称出来的重量,他不能认可。
不过,对于事故中浙大副校长吴某的不幸离世,汪国财表示尊重死者并深感惋惜,但对事故责任,他需要讨一个说法。
“目前死者家属方面没有和我有过直接的接触,也没人提到过赔偿死者家属的问题。”汪国财坦承,可能面临死者家属对他的索赔也是自己起诉杭州交警的一个原因,但汪国财同时表示,这不是钱的问题,钱,保险公司会理赔的。
目前,事故另一方的家属尚未对此作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