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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买房政府有补贴 实施三月599人受益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2-16 08:42:06

  “可以说,购房补贴政策的出台加快了我的买房速度。”昨天(12月15日),在宁波一家银行工作的方正乐呵呵地透露,他刚在宁波已买好了一套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按最高补贴房价总额的1%计算,最终能得到购房补贴1万多元。

  今年10月,宁波市政府发文,在宁波工作的毕业10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宁波购买首套房,将享受到房款总额0.75%或1%的购房补贴,还可享受降低首付和贷款贴息等多项优惠(钱江晚报2014年10月9日曾报道)。

  截至昨天,钱江晚报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政策发布后,宁波已有599人办理了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

  昨天,宁波市人社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住建委、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简称《补充说明》),钱江晚报记者特意请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对相关政策进行详细解答。

  每个月租房要3000元

  不如趁有补贴下手买房

  2011年年底,安徽人方正大学毕业后,通过了宁波本地一家银行的考试,就来到了宁波工作。

  “开始时租的是江东区的单身公寓,房租每月1400元吧,后来结婚又有了孩子,去年开始换了一套房子租,每月租金3000多元。”几个月前,方正越来越觉得,与其这么租房子住,其实可以考虑买房了,房价也降了不少,这笔租金还不如付按揭呢。

  今年十一长假,回老家探亲时,他和家人合计了一下,决定下手买房了,能承受的首付大概是30来万,而在宁波呆的这几年,他们全家对这个城市都挺有好感的。

  让方正没想到的是,开始到处看房时,就在网上看到了好消息,2003年1月1日以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就能申报购房补贴,“我符合条件哟。”

  看到鄞州区一套6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方正动心了,复式的,实用面积有90多平方米,总价105万,首付三成,36万左右,装修也还不错。

  就这样,半个月不到,方正签好了购房合同,11月初,全家人就搬了进去。

  目前这套房子,方正和妻子的父母也都来住过了,还有来旅游的亲戚也来借住过。

  上周五,方正特地请假到鄞州区人社局窗口填写了《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虽然现在补贴还没下来,但他和妻子算了一下,由于自家购买了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按最高补贴房价总额的1%计算,能得到补贴1万多元。

  首套房认定

  以房管部门所出证明为准

  问:首套房怎么认定?

  答:享受购房补贴首套房认定标准,以购房地房管部门出具家庭住房查询证明为准。

  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首套房认定标准按照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住房查询证明及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查询证明、面谈面签等综合认定,具体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外籍人士和在甬服役军人

  不在享受范围内

  问:购房补贴与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适用对象是哪些人?

  答:2003年1月1日以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问:购房贷款贴息政策适用对象是哪些人?

  答:2003年1月1日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接收,且申报时在甬就业的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包括引进的博士人才)。

  上述对象于2014年9月20日至2015年9月19日在甬购房,可享受补助。

  要注意的是,在甬央企、行业统筹单位和省部属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甬人社发〔2014〕181号文件享受购房补贴,具体受理部门为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在甬缴纳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贷款优惠。

  省部属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由宁波市财政比照市级其他单位,给予50%购房贷款贴息;央企和省部属企业引进博士按纳税口径来确认,纳税在宁波的企业可以享受50%购房贷款贴息。外籍人士和在甬服役军人均不在享受对象范围内。

  经资格认定的毕业生

  可在大市范围办公积金异地贷

  问: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答:根据《补充说明》,高校毕业生持有《宁波市高校毕业生购房优惠资格认定表》,可在大市范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高校毕业生申请组合贷款时,商业性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标准不一致的,采取就高原则。

  问:享受“首付比例两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所购住房需要满足哪几个条件?

  答:一是属于家庭首套住房;二是属于商品住房,即一手房,而非二手住房;三是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且不含120平方米。

  是否能享受“额度上浮20%”这一优惠政策,贷款额度上浮的前提是符合贷款相关规定,主要得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贷款额度上浮后,不能突破公积金可贷款额度80万元的上限;“首套房”贷款额不高于总房款70%或80%,“二套房”不高于总房款40%。此外,还要测算相应还贷能力,即每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60%。

  政策解读

  昨天,宁波市人社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住建委、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营造良好安居环境促进高校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简称《补充说明》),本报请专业人士作了详细解读。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任社 郑佳蔚 记者 段琼蕾 编辑: 姜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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