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从市安监局获悉,8月11日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世纪大道905号综合楼改造工程发生的施工坍塌致一人死亡事故,经调查认定已依法对浙江德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公司”)及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某分别做出了罚款12万元和2万元的处罚。
2013年10月9日,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世纪大道905号综合楼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德业公司中标,并于2014年5月12日进场施工。8月5日,邵某到改造工程现场做工,具体承担拆墙工作。为了增加大楼窗户面积,他与工友一起按照施工方案负责拆除大楼窗户边上的墙体。
8月11日上午7点半左右,63岁的邵某与另一工友来到改造工程B区大楼六楼大厅南面西侧拆除窗户四周墙体。两人拆掉了窗上横梁后,就从脚手架上下来,回到大楼里面,当时工友站在窗户的东侧墙体下,邵某站在窗户的西侧墙体下,分别用电钻钻窗台上的第一层墙砖。工友作业的墙体原本有个搭设外架所留的半块砖大小的墙洞,因此拆除速度较快。在第一层砖拆完后,工友边休息边看邵某侬作业。
8点25分左右,邵某正在作业的墙体突然发生坍塌,墙体正面压倒在他的胸部及以下。工友见状后立即上前把邵某身上的砖块搬开,然后跑下楼找到工地施工员报告事故情况。10分钟后,邵某被抬上120急救车送到医院救治。
经医院诊断,邵某胸部受到约100公斤砖块压迫,意识丧失,两侧多根肋骨骨折、右侧血气胸,无自主循环恢复、无自主呼吸、心跳。当天上午11点左右,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事故调查组查明,邵某在拆墙时未严格按照自上而下的施工规范作业,进入墙体下施工,导致发生坍塌事故,其违章作业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德业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拆除作业现场无专人监督、未有效制止违章作业等,安全生产管理上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本案是一起由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的缺陷等引发的责任事故案。
鉴于德业公司积极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未引起社会矛盾,并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做出对德业公司处以人民币12万元的罚款,给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某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昨天,该两项处罚已经实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