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怒之下将妻子扔下楼这位丈夫被判无期徒刑
婚后妻子有了外遇,执意要与丈夫离婚,两人商量离婚时,妻子的情人打来电话,被激怒的丈夫抱起妻子并将其从窗户扔下致死亡。12月1日,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夫妻俩结婚不到三年多有争执
刘某和妻子蒋某于2011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两人因感情纠纷多有争执,蒋某曾提出离婚,但被刘某拒绝了。
2013年9月,蒋某认识了汤某,汤某知道蒋某已婚,但两人还是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2014年1月7日,刘某和蒋某再次因为汤某发生纠纷,刘某出手打了蒋某,最后三人闹到派出所处理。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下,汤某写下保证书,保证在蒋某与刘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会干扰蒋某夫妻的生活。
相约宾馆见面是为了好好谈一次
2014年1月10日,刘某决定和蒋某再好好谈一次,于是相约在江山一宾馆4楼房间再次商量离婚之事。次日凌晨,汤某打电话给蒋某,刘某接了电话,与汤某在电话中吵了起来。
怒火中烧的刘某随后与蒋某发生冲突,掐住蒋某的脖子,并将蒋某抱起扔出窗外……之后匆匆离开案发地。
汤某担心蒋某出事,挂了电话就出去找蒋某。当他走至解放路和城中路十字路口时,听到蒋某的尖叫声,赶忙跑到宾馆弄堂口,只见蒋某仰面躺在马路上,脖子以上枕在台阶上,已经没了知觉。他连忙将蒋某抱上出租车送往医院抢救。
次日13时,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将妻子扔下楼后他曾企图割腕自杀
刘某当晚回到父母家,次日早上7点左右,他跪在女儿面前说:“爸爸对不起你,你要好好读书,听爷爷奶奶的话。”随后刘某又跪到父亲面前告别,之后来到家附近的山上,用石块切割右手腕自杀。刘某自杀未果回到家中,当日侦查机关在刘某家中将其抓获。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杀害他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与他人存有男女关系,对本案的引发负有责任,另结合被告人刘某已征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情况,可酌情对刘某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