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记者从柯城区社保局获悉,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开始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4日24时。因参保范围扩大、缴费标准提高等变化,参保人员请留意相关细节。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可参保对象范围有所扩大。柯城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除该区户籍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和在衢就读的在校生外,为有效保障在柯城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将区外户籍、取得居住证及与柯城区户籍人员有法定婚姻关系并长期居住的人员,也纳入参保范围,但不包括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者。
2015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30元,较上一年提高40元。待遇享受也有相应提高,如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二级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由原来的40%提高到5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200元提高到1500元。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诊疗费,基金只支付7元。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5%,同时住院起付标准也有相应调整,减轻了市民的负担。
“柯城区是浙江省确定的我市三个‘分级诊疗试点区’之一。”社保局有关人员介绍,省里规定参保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统筹区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有明显下降。
工作人员提醒:参保人需持身份证(户口薄)及相关证件,先到所在村(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再办理缴费。未成年人采用现金缴费方式;其余参保人员采用签约代扣方式,需在柯城农商银行签约帐户中存足钱款,避免因余额不足造成扣费不成功,特别是外出务工及同一账户有多个签约扣款项目的情况(如同时签约城乡居民医保与养老保险)。
低保户、重度残疾(一级、二级)、优抚对象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财政承担。另外,明年1月1日起,柯城区将统一启用社会保障卡就诊,原居民医保卡停止使用,目前部分社保卡正在制作中,暂时未领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就医可凭身份证(户口簿)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