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形影不离” 进出班房“家常便饭”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1-14 15:31:01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11月14日讯(通讯员 叶吴生)近日,开化警方收到一封来自杭州警方的协查函,要求协查家住马金镇的杨某某相关前科材料。
经档案工作人员查档,杨某某今年28岁,是个无业游民。10年前他留下了人生不光彩的第一页。2004年2月,杨某某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之后杨某某便一发不可收拾,2007年3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2009年,再次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杨某某是个不折不扣的打架斗殴“职业高手”。为帮他人出气,2014年7月4日,杨某某伙同他人在杭州市拱墅区祥符街道一菜馆内,用啤酒瓶、碗砸一同吃饭的严某某,造成严某某头部、面部等多处严重受伤,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为重伤二级。
11月10日,杨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杭州警方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同时,因杨某某是累犯,还将面临从重处罚。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来源: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作者:
通讯员 叶吴生
编辑:
刘彩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