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古代还有“二十四孝”的故事,讲的是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在不同环境下、用不同方式行孝的故事。鲁迅先生当年曾经点评过二十四孝图,他说,有些故事可以勉强效仿,有些照着做,会有丢掉性命的危险,还有的,会让人非常反感。而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的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却引发了争议。其中一则“埋儿奉母”让人难以接受,甚至被批判为“愚孝”。
六安市民慕女士称,最近,她发现解放中路的路边,安装了不少公益广告牌,牌子上讲的是“二十四孝”的故事,并且都配有插图,包含“百里负米”、“卖身葬父”、“卧冰求鲤”等大家熟悉的典故。但其中“埋儿奉母”广告牌,让人心惊胆战,看着不舒服,也颇感不合时宜。“埋儿奉母”的故事讲的是:汉代有个叫郭巨的人,担心供养孩子会影响供奉自己的母亲,于是就和妻子商议埋掉自己刚出生的儿子,最终“天感其孝,赐黄金一坛”完美收场。慕女士认为,用公益广告弘扬孝心,是一个好的创意,但“埋儿奉母”的故事,属于传统文化中的糟粕。还有市民表示,如果真的按照这个典故说的去做,放在现在无疑就是犯罪,想想就觉得瘆得慌。不过,支持的网友认为,应该将注意力放在孝道上,而不是字面意思,“埋儿奉母是教人们讲孝道,而不是真的把儿子活埋。”
对于争议,制作单位解释说,选用“二十四孝”是上级领导的决定。目前路边的公益广告牌已经被撤走。
知名学者、收藏家马未都认为,道德是一个具有时效性的概念,虽然说古时候的社会环境和如今大不相同了,有关“孝”道的标准也发生了变化,但是二十四孝,依旧有其借鉴意义。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民俗学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肖放说,二十四孝有其积极意义,但是其中很多做法,已和现今的价值观不相符,不相适应的东西,可能就不能去宣传、去强调,特别在公益广告里面。
网评
@束先生:侍奉母亲是应该的,但“埋儿”能宣扬吗?这是刑事犯罪啊。这是一种“愚孝”,不值得赞美,更不应该作为公益广告。
@小菜籽儿们:完全有悖于人性,糟粕,怎么想的。
@娄献忠:“埋儿奉母”的典故虽然可以流传,可以阅读,其中蕴含的教导人们讲孝道的意思也不应该受到歪曲,但是如果以公益广告的方式出现在街头上,恐怕就不是“公益”,而是有点“公害”了。
@贾志勇:瞎折腾!
@天水小曲:文化继承,需要结合现实传承。不能把古代特定时期、环境下的东西无节操地宣扬。
@阿晶07:不是所有典故都可以直接搬来用的。
@中青网评:当政府大力宣传孝道的同时,也应积极努力探索现代养老保障模式,不然,诸如“埋儿奉母”的公益广告,让人反感之余,更易让人怀疑居心何在。
@吴聊一下:公益广告面对的是当下,其倡导的应该是符合现在的价值观和伦理共识,若不符合,适得其反……
@刘昌海:公益广告是为了教育公众,这没错;郭巨埋儿的做法不可学,这也没错。不过,公益广告上说的内容,谁让你生抄硬搬、有样学样了?
@姚书培y:二十四孝的故事,传承的是那份心,何必纠结细节。
@Rix_Chan:为什么从一则故事只读出了“埋儿”,只咬定了“埋儿”呢?每一则故事都有其寓意,该则故事其寓在于“奉母”,而不是“埋儿”。难道说“囊萤映雪”还真要倡导现在的人们捕萤火虫、趴雪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