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2001年起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由于规定并没有明确教师资格的有效期,教师资格基本上相当于终身制。这虽然能够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但也带来了不少负面作用。一方面,部分教师产生惰性,忽视教育观念、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的更新提高,另一方面,“只进不出”给了滥竽充数者生存空间,直接导致教师队伍整体质量得不到优化,人员鱼目混珠、素质参差不齐。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一个行业只有不断优胜劣汰,新老交替,才能保持生机和活力。去年9月,教育部出台《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定期注册制度,有助于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的热忱,加强自身学习,不断与时俱进,更好地教书育人,同时,也有利于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不过,凡事知易行难,从以往类似资格认证来看,很容易流于形式,一团和气。要想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的制度善意照进现实,就必须科学制定量化标准,强化制度的操作性和执行力。从北京市制定的实施细则来看,教师资格注册不合格的情形主要包括: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事实上,这样的标准远谈不上严厉,甚至有“牛栏关猫”之嫌。
违反职业规范和师德标准是一个模糊概念,究竟怎样才算影响恶劣,这其中存在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或许,只要不是被媒体曝光舆论关注,一些老师的师德失范行为都能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于连续两年以上考核不合格,更容易被人为操控。考核证明是由学校自己出具的,无论是出于“护犊子”的心态,还是在请客送礼的利益攻势下,校方完全有可能高抬贵手,“你好我好大家好”。
教师师德素质和能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孩子的成长;其是否严谨治学,传道授业,为人师表,学生和家长心中自有一把秤。因此,建立教师资格定期认证制度,必须让广大学生和家长拥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遗憾的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只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没有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的程序设计。教育部门和学校话语权过大,使得资格认证缺乏监督,容易滋生权力寻租;同时,学生和家长的缺位,也使得认证结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有失公允。
打破教师终身制很好,但关键是谁说了算。有必要将权力交给广大学生和家长,让民意决定教师的去留。如此,才能最大限度保证定期注册制的客观公正,促使教师对自己的事业负责,对每一名学生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