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社会新闻
专家谈黑熊咬男童:从细节培养孩子规则意识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0-22 09:26:10

  郑州动物园,一名家长背着孩子在熊区前观看。

  -新闻追踪

  教育专家谈黑熊咬伤孩子事件:

  要从生活细节培养孩子规则意识

  平顶山9岁男童被黑熊咬掉胳膊引发社会持续关注,大家对孩子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就事件中动物园与家长的责任展开热议,还有人猜测孩子是被动画片里熊的呆萌误导,才受到伤害。

  教育专家对此认为,孩子受伤不能简单归咎于卡通形象,家长要帮助孩子消除现实与虚拟的差异,更重要的是一定要从生活细节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如果孩子遵守规则,不去翻越围栏,惨剧也就不会发生。

  网友热议

  悲剧中吸取教训

  孩子被熊咬伤,是谁的责任?事发后,平顶山河滨公园和9岁男童张天乐家人都认为是对方的责任,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

  报道引发社会持续关注,大家对孩子的遭遇表示同情的同时,就事件中动物园与家长的责任展开热议,数以万计的网友参与评论。

  新浪手机用户[河南平顶山]:我是平顶山的,我去过那个动物园,大家不知道,里面的设施确实挺简陋的,你进去半天也不一定会看到工作人员。

  lucia9116[搜狐北京市网友]:既然是动物园,是孩子集中的地方,园方就应该能预见到孩子跨越护栏的可能,而应该加高护栏,使人无法翻越,使翻越护栏成为不可能。

  新浪网友“关东鲁人”[黑龙江牡丹江]:不该只追查动物园的责任,监护人是干什么的?难道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要多作自我批评,你要遵守园规,会造成如此恶果吗?

  不了情[搜狐河南省安阳市网友]:我认为动物园没有责任,我相信每个动物园都有同样的规定,不要喂食动物,不要伸手逗动物之类的规定,但我们就是置若罔闻。

  郑州动物园

  笼网比防弹玻璃造价还高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郑州动物园猛兽区,看到1.6米左右高的外围栅栏顶端像梭镖一样,一般人爬过去有困难,外围栅栏距离内网有1.5米左右的缓冲区,内网有三四米高,内网的下部和上部均装有电网。

  在熊区,记者看到黑熊从笼舍里出来,离内网远远的,不敢靠近。“动物们大都有被电击的经历,产生恐惧心理”,动物园组宣科工作人员介绍说,猛兽区笼网设备比防弹玻璃造价还高。

  正在巡视的饲养员郭向东说,开园时间他们在猛兽区实行不间断巡视,闭园后也有人值班巡视。

  在非猛兽区的猴山,记者看到也有安装电网的两重防护,防护之间有一道两三米宽的环形隔离水带,并悬挂“请勿戏弄”“请勿投喂”“请勿跨栏”多块提示牌。

  孩子

  “熊大熊二”很傻很可爱

  事发后,有人猜测孩子是被动画片里熊的呆萌误导,才受到伤害。

  动画片《熊出没》及改编的电影深受孩子们喜爱,记者在动物园、街头随机调查了30名孩子,均表示里面的“熊大”、“熊二”很傻、很可爱。随行家长也说孩子们很喜欢动画片里的角色,“孩子们喜欢看‘熊大’、‘熊二’,我们也不好给孩子说真实的熊很凶,会咬人”。

  专家

  要培养孩子规则意识

  “动画片里的卡通动物容易让孩子跟真实动物混淆,家长要帮助孩子消除这种现实与虚拟的差异。”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儿所所长、副研究员孙宏艳说,孩子受伤不能简单归咎于卡通形象。

  她认为,家长要培养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而更重要的是家长一定要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如果孩子遵守规则,不去翻越围栏,惨剧也就不会发生。

  她说,规则意识的培养要从生活细节出发,比如不闯红灯、靠路边走、不翻栏杆等,还有家长要带头遵守规则,家长跟孩子也要讲规则,比如跟孩子说话算数。规则意识要从小就开始培养,是在潜移默化中进行的。

  “扪心自问,孩子的安全需要谁来看护呢?”多年从事政教工作的郑州树人中学(原郑州七中分校)李庆华老师说,孩子被熊咬掉胳膊,作为家长如何监管呢?孩子的安全我们时时刻刻都挂在嘴边,可是孩子安全了吗?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承担的责任在哪里呢?家长,反思自己吧。

  园方

  先全力救孩子,绝不回避责任

  昨日下午,平顶山市委宣传部新闻科说,事发次日平顶山市河滨公园就上交了情况说明,目前相关调查仍在进行。

  “现在就是全力以赴给孩子治病,不能孩子还躺在床上,就谈我们和家长谁的责任大,显得不人性,等孩子好了后,我们双方再好好商量,是我们的责任,我们承担,绝不推脱!”昨日下午,平顶山市河滨公园赵主任说。

  张天乐的小姨张亚可说,孩子家人一直意识到自己有监护责任,为此也很自责。

来源: 郑州晚报 作者: 记者 潘登 编辑: 徐夏莉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