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人眼里,孩子的“出生证”并不是什么重要证件,但正是这种认识让一些在《出生医学证明》上造假的人吃了大亏。今年以来,婺城警方发现7起办假《出生医学证明》事件,对其中一起情节严重的予以立案查处,当事人被拘留。
为了不让孩子知道是养子
办理户口时母亲提供假证
5月5日,婺城公安分局白龙桥派出所的办证窗口来了一名女子,她提供了其3岁儿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要求为其子办理户口。
5月7日,白龙桥派出所办证窗口把手续上报至婺城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证中心核查出该《出生医学证明》为假证。
5月21日下午,白龙桥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在白龙桥镇桑田街某公寓内将该女子抓获。
这名女子姓危,42岁,贵州省安顺地区人。危某结婚后,由于高龄等原因,一直没有怀孕。虽然已步入中年的她已不再期盼自己能怀孕,但夫妻俩都希望自己有个孩子。2013年年初,危某向朋友吐苦水时,朋友告诉她自己有个孩子,可以送给危某。“我朋友以前有一个情人,情人为他生了个孩子后就分手了,留下个孩子不知道怎么抚养,就送给了我。”
家里多了个孩子,夫妻俩十分开心,开始围着孩子转,给孩子最好的教育,买最好的东西给孩子。可是,有件事始终让夫妻俩头疼,就是孩子的户口问题。当初朋友与情人生孩子时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因此没有办过准生证,也没有在孩子出生的医院开具《出生医学证明》,没有这个证明就很难上户口。但这并不是绝对的,还有个办法,就是到福利院开具一张收养证明,可危某夫妻俩为了孩子能健康成长,并不希望让孩子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孩子。“我们一致认为,不让他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孩子,是对他的一种保护,我们并不想让他的心理产生阴影。虽然他不是我们生养的孩子,但是我们已经把他当成亲生孩子了。”危某告诉民警。
与丈夫商量过后,危某决定冒个险。她在网上搜索到做假证的人,让他帮忙开具假《出生医学证明》。提交假《出生医学证明》后,危某一直惴惴不安,担心被发现。果不其然,担心成了现实。
“我知道这是犯罪,但我没想到情节会这么严重。”在接受审讯时,危某后悔不已。
因为涉嫌使用伪造证件,危某受到了拘留处罚。
据婺城警方介绍,买卖证件均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有关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而《治安管理处罚法》也明文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法律证件
私自伪造变卖属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市妇保院经常会配合公安机关,核对有问题的《出生医学证明》,几乎每个月都会发现假证。
市妇保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工作人员说,《出生医学证明》变得重要,是出于与国际接轨的需要。这些年出国的人越来越多,外国没有户口簿,签证要看《出生医学证明》。有些人只好心急火燎地来补办;有些人因为《出生医学证明》跟身份证上名字不一样而出不了国。2006年11月我市出台《出生医学证明网络管理实施方案》后,相关管理更加完善。现在,他们每办一本《出生医学证明》,就要对家长说一次:“《出生医学证明》是人生第一本法律证件,以后孩子落户、上幼儿园、参加重要比赛、出国签证都要用到它。千万放好!”
《出生医学证明》变得重要,带来的变化,首先是作假的“成本”高了。由于《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母婴保健法》开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如私自伪造、变卖《出生医学证明》,属违法行为,所以要追究法律责任。其次,《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姓名会成为孩子的正式名字,假如打算改名字,必须先按照《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落户,然后正式提出申请。而且改好名字后,原先的姓名会出现在“曾用名”这栏,未来填表格都得填上。此外,假如孩子出生3个月后再办出生证,家长必须提供父母双方的户口簿,以防有人重复落户。
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父母用假名字、假身份证住院分娩的,通过合法的亲子鉴定提供相关的材料证明后,也可以正常途径取得《出生医学证明》。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公安厅浙卫发【2012】96号文件规定,凡在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具有助产技术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婴儿,只要提供接产医院《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登记表,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非母亲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确定好名字,父母住院信息是真实的,都可以在当地辖区妇幼保健院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如不慎遗失证件或证件信息有误、出国所需、其他原因证件不能上户口,需提供相关材料,可以补办证件。相关问题可以加入“金华办理出生证咨询网”QQ群(115431604)咨询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