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本月起所有市场主体信息须公示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10-20 13:32:57
10月16日下午3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实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新闻通报会。10月1日起,全市所有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近12.2万户市场主体的信息,必须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
据了解,《条例》于10月1日开始施行,作为配套制度,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五个规章,也同步实施。
《条例》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根据《条例》,工商部门将法定公示的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与此同时,企业还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其注册资本实际出资、行政许可取得、知识产权出质、受到行政处罚等信息。
另外,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2013年度企业年报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企业年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企业成功报送2013年年报后方可报送2014年年报。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晚报
作者:
记者 邓亮
编辑:
徐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