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通过网上征婚,结识老乡李女士,随后以谈恋爱赠送房产为名,先后在李女士处骗取人民币5万余元。近日,昆山法院审结该起诈骗案件,最终法院依法判决男子张涛(化名)有期徒刑三年。
2013年8月初,26岁的男子张涛在某网站同城板块发征婚帖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考虑到张涛发帖自报的个人情况和家庭情况不错,两天后,女子李霞(化名)便主动联系了张涛。随后,两人便通过QQ进行了交流,相互了解了对方的个人情况。张涛称自己是在苏州搞房地产的,有房有车。李霞对张涛更加感兴趣了,并将自己在昆山的工作地点告诉了张涛,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在一次聊天中,张涛称要将其在苏州的一套价值160万的房子送给李霞,同时要李霞将身份证件给他,要为李霞办理房产证。几天后,张涛开着新买的一辆马六从泗洪老家来到昆山,并见了李霞。后来两人就到苏州新区找了家饭店吃晚饭,随后开了房间,并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下午,张涛对李霞说,要将苏州这套房子登记在李霞名下并在当天晚上就联系了做假证的做了一个假的房产证,在其办假证期间他将李霞打给他的15000元钱全取了出来。张涛拿了假房产证之后就开着车和李霞一起回老家,在路上他把房产证给了李霞。张涛表示既然房产已经到手了,七夕情人节也马上到了,希望李霞能送自己一个12万的礼物,李霞说自己没有那么多钱,张涛要李霞将其在老家的存折给了他,存折上有4万多元,后持卡在泗洪多次取钱。
李霞回到昆山后,其家里人给她打电话,提醒她天下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接受赠房之事还是要慎重。李霞随后也觉得可疑,就到房产交易中心去查了房产证,发现是假的,知道被骗后,马上报了警。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被告人张涛以谈恋爱、送房产为名,骗得被害人李霞人民币共计52900余元。2011年8月,张涛也曾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人民币52900余元,并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涛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