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姚先生早早就来到鄞州下应交警中队,处理三天前的一起交通事故。当问到他这起事故的缘由时,姚先生哭笑不得,连声说:“我这是算倒霉还是算中奖了!这种事也让我碰上了!”原来,就在25日,他的车先后被撞两次,罪魁祸首都是一个无证驾驶的汽修工。
上班路上被汽修工撞
姚先生,40岁左右,余姚人,在鄞州区潘火街道长寿路那边开有一家公司。9月25日14时许,他驾驶一辆银灰色现代轿车沿嵩江西路由西往东去公司,途经一家汽车修理厂时,从厂门口突然驶出一辆马自达轿车,姚先生避让不及,致使二车相撞。姚先生“现代”轿车的车头右侧及前保险杠均被撞坏,有明显裂痕。
这时从马自达轿车的驾驶室里下来一位年轻男子,一开口就向姚先生提出要“私了”,并拍着胸脯承诺会将车修复如初。过一会儿,马自达轿车的车主也从修理厂走了出来,向姚先生解释:“开车的小伙子是这家汽修厂的员工,不会逃跑的,放心好了。”
姚先生考虑到他要赶着去公司开会,也就同意私了。于是,姚先生和汽修工双方互留了手机号码。
送修路上再次被撞
为了赶时间,姚先生提出让这位汽修工一起上车,等他到公司后由汽修工将车开回来修。没多久,他们到长寿路,姚先生急匆匆下车后就将车子交给了这位汽修工。
“可没过几分钟,我就接到了这个汽修工打来的电话,讲我的车子又出事故,又被撞了。”郁闷不已的姚先生马上跑出公司,去察看究竟。
“这次事故地点发生在距我公司不远的潘火桥小区路口,这次撞得就更厉害了!”姚先生苦笑不已,“我车子的右侧两车门均被撞得变了形,凹了进去,右前轮的转向轴杆也被撞断,车头趴在人行道上,不能动了。”
闯祸的汽修工没驾照
经审问,这位汽修工姓胡,安徽人,1990年出生,在位于嵩江路的一家“速玛特汽车修理厂”打工。平日里,顾客修好的汽车,有的停放在厂里没来取的,他就时不时地练个手,慢慢地就无师自通了。
据胡某交代,事发那天,他开着“马自达”轿车想去外面买点东西,却不想发生了那么多事故。
目前,鄞州警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一款、第99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对胡某的无证驾驶机动车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