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总站 | 衢州支站 | 柯城区 | 衢江区 | 龙游 | 江山 | 常山 | 开化
新闻热线:0570-8880896   在线投稿:qzpdnews@163.com   QQ爆料:1318233615
您当前的位置:浙江在线 > 衢州频道 > 新闻频道 > 浙江新闻
金华50万企业相关信息将公示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29 09:05:48

  昨天,“金华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开通仪式举行,意味着施行了30余年的企业年检制度将废止。从10月1日起,金华的企业将利用这个系统提交年度报告、公示相关信息。监管部门也将通过这个系统,公示企业相关信息。

  这是金华贯彻实施国务院新近出台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具体举措。根据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由于受《条例》出台时间的影响,2013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报送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对未如期申报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除了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的门户网站和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大家还可通过手机APP“企业信息查询”和“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查询全市50万户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信息、违法失信记录。这两个平台还有12315投诉举报、市场信息订阅等便民服务。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通讯员 杨曙洲 王海莹 特约记者 何贤君 编辑: 徐夏莉
分享到: 浙江微博
版权和免责声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衢州频道"或电头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衢州频道",并保留"浙江在线·衢州频道"的电头。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技术支持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12300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 | 12318全国文化市场举报网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242 |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3300008000006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国新网3312006001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浙网文[2012]0216-02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1105110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浙)字21号 |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浙卫网审[2012]19号
工信部备案号:浙B2-20080242-1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浙)字第57号
©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版权所有,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