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妈在南京做钢材生意,2011年,她被两名男子骗了44吨钢材,损失近22万元。后来两男子被抓,家属找到大妈,称愿意赔偿损失,但前提是,她要写一份谅解书,这样两男子可以减刑。大妈开始答应了,并拿到部分赔偿,但第二天,她又撤销了谅解。这样一来,对方不干了,剩余的几万元钱就没还给她。大妈也觉得委屈,毕竟自己是受骗方,双方打起了官司。
骗子家属愿代赔
2011年6月,张大妈有一批钢材要运往温州,就发布了信息寻找物流公司。小刘和小邹联系上大妈,用假证跟她签了货运合同,这批货约44吨,价值在22万元左右。
可两人并没有把钢材运往温州,他们把货拉去徐州卖掉,拿到近20万元。后来大妈发现被骗,就报了警。2013年5月,小刘和小邹一个被警方抓获,一个投案自首。
他们的行为属于合同诈骗,两人得坐牢。判刑之前,两人的父亲找到张大妈,跟她商量,如果她愿意写份谅解书,家长愿代为赔偿损失。对方要分期支付,大妈不同意,经过劝说,她才勉强答应,签了份谅解书,拿到十几万元。还剩下几万块,对方表示半年之内还清,一方写了欠条,由另一方的家属作为担保人签了字。
签了协议书又反悔
法官拿到这份谅解书,就把张大妈叫去,询问她的意见。张大妈希望法院可以做做工作,让对方一次性把赔偿付给她,在这样的前提下,她才愿意谅解两名男子。最后的结果是,谅解书被撤销。最终,两名男子还是坐了牢。这之后,家属就没再付钱给张大妈。他们认为,是大妈违约在先,欠条不再有效。
可大妈觉得,自己要回损失是天经地义的,跟谅解书没关系。为了拿到剩下的钱,她就把当时的担保人告上法院。今年6月,一审法院宣判,驳回大妈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大妈是被小刘和小邹骗了,两人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损失,应该是这两人来赔偿。
一审宣判后。大妈不服,提起上诉。近日,南京中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均不愿调解,审理结束后,法院当庭没有宣判。 (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