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2日发布公告,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就车险保费开会协商,违反《反垄断法》规定。发改委决定对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处以50万元罚款,对涉案财产保险公司处以共计11019.88万元罚款。对此保险专家表示,1.1亿元是国内保险行业垄断案中最大的罚单,这次也是一次比较大的省级处罚,有助于规范保险市场。
浙江保协“领头”垄断协议专家:处罚有利规范保险市场
根据群众举报,国家发改委对浙江省保险行业涉嫌达成、实施价格垄断协议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查明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23家省级财产保险公司多次开会协商,约定新车折扣系数,并根据市场份额商定统一的商业车险代理手续费。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浙江省各财险公司多次集体开会、磋商,形成《浙江省机动车辆保险行业自律公约》和《实施细则》,限定了保险费率的折扣幅度。还通过组织自律检查、处罚违约行为等方式,推动当地各财险公司实施自律公约,是垄断协议的主要的领导者和组织者。
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涉案财产保险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发改委依法给予法定最高50万元的罚款。
对此,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2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开曝光垄断违法行为,不仅可以宣传反垄断法律,教育企业合规经营,也有利于引入社会监督,促使执法机构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名誉院长王稳对中新网金融频道表示,发改委最近一直有反垄断动作,这说明我国《反垄断法》从立法到执行,越来越规范、成熟。1.1亿元的处罚金额是国内保险行业垄断中最大的罚单,也是一次比较大的省级行业处罚,有助于规范保险市场,监管层展现了一个好的趋势。
太平洋保险被罚2070万元9家险企未参与垄断协议
据发改委公告显示,此次涉事的23家保险公司共被处罚10969.88万元。其中,中国太平洋保险受罚金额最高,达2070万元。此外,人保财险、国寿财险和平安财险三家先后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依法对其免除或减轻罚款。9家企业未参与达成、实施垄断协议,依法对其停止调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启动对浙江保险行业的反垄断调查后,人保财险总公司第一时间与发改委取得联系,要求浙江分公司全力配合调查,提供了关键证据并且积极整改,因此获得全免。国寿财险浙江分公司第二家自认,对达成垄断协议的关键会议提供了完整描述;平安财险浙江分公司第三家自认,提供了数百页全面详实的证据。发改委依法减轻了对两家公司的罚款。
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案并不是国家发改委第一次运用宽大制度。液晶面板案、奶粉案、汽车零部件和轴承案等都运用了宽大制度。为鼓励协议成员揭发合谋行为并提供关键证据,各国反垄断法律都设计了宽大制度。我国《反垄断法》、《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也作了类似规定。
发改委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各财险公司处于相对被动的地位,违法责任较轻,违法情节也较轻,所以按上一年度商业车险销售额1%的比例处罚。王稳表示,这次的反垄断调查并不是食品或像汽车零配件这样切实关系到安全的,所以“车险上年销售额的1%”的处罚力度看还是可以的。
此外,美国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日本爱和谊日生同和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浙商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紫金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华农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国泰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信达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和泰山财产保险浙江分公司等9家企业未参与达成、实施垄断协议,依法对其停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