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奔驰车仅拍出2.4万元,一辆普桑轿车以“白菜价”600元成交,公车拍卖89%成交价低于5万,溢价率约50%,公车“贱价”拍卖令人忧。7月份,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根据测算,仅中央国家机关本级涉及改革,需要拍卖的公车就有近5000辆。公车拍卖到底能否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同时确保拍卖的公正公开呢?(8月31日《广州日报》)
公车改革带来众多益处,不仅有效限制国有资产的肆意流动,还能为公共财政节省一大笔开支,更是对四风建设、腐败监督的一剂良药。
不过,众多奥迪、悍马、奔驰豪车坐等拍卖之际,一些人却动起了不该动的心思——欲以“白菜价”“迫使”公车“贱卖”,而且还屡试不爽。这样下来,似乎以公车拍卖来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实为堪忧。
舆论的关注点不仅在于拍卖的功效,也在于拍卖竞争性的保证。众多拍卖会上竞拍者都是原车辆的使用者,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不难发现常出现所谓“定向拍卖”案例。
2012年,河南省中牟县对43辆公车公开拍卖,仅40多人参与竞拍,共拍出39.11万元,平均每辆仅9000元左右;而全国多地也更出现过奔驰车仅拍出2.4万元,普桑轿车以“白菜价”600元拍卖成交。如此反差对比,让人无法不浮想联翩。
既然是公车拍卖,讲求的必然有公开性,以及遵循竞拍规则的市场性。为何相关部门在进行拍卖前,并未对信息进行公开,通过充分竞争的方式来确保拍卖的效果?
何况,拍卖这种市场性的行为,光是行政单位参与,无法规避有关部门自导自演暗箱操作之嫌。行政单位必须要脱离开拍卖的权益范畴,交予市场,引进一些市场中介机构,用市场的方式来进行合理的估价,并且用各种互动的方式,调动起社会参与竞拍的积极性,用最大力度来保障国有资产可以通过市场的阳光渠道,得到保值增值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