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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召回 记者调查发现不足一成车主拿过补贴
浙江在线衢州频道 时间: 2014-09-01 09:54:31

  从8月22日开始,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微型汽车。这是徐女士自5月份购买该车以来,第二次收到的车辆召回信息。因为家住瓯北,车辆被召回后,徐女士得打车回家,自掏腰包不说,还费时费力。近日,徐女士向该汽车品牌4S店提出补偿要求遭拒后,向记者投诉。

  国家质检总局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已实施汽车召回133次,涉及车辆531.1万辆,召回数量同比增长65.8%,创历史新高。另据统计,今年上半年61家制造商总共实施召回83次,共召回缺陷汽车产品1148314辆,召回次数比2013年同期增加了17次,同比增长26%。

  如果有一天,你的汽车也被召回,那么你有哪些权益可以争取?

  案例车子买回3个月两次收召回信息,厂家不予提供相应补偿

  今年5月份,徐女士从市区江滨路某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车,车辆至今已收到两条召回信息,分别是因为冷暖水箱以及皮带传动系统存在隐患,8月22日开始被厂家召回。

  因为家住瓯北龙桥码头附近,徐女士需将车辆开往温州大道上的维修部进行召回维修。“电话预约,对方跟我说,召回维修要半天的时间,如果早上一早开过去,傍晚才能开回家,如果其他时间开过去,得次日才能取回。”徐女士说,“因为要停在4S店,我回家要打车,弄好了,我又要打车来取,太麻烦了。”

  “是否能给我提供代步车,或者其他油费交通补贴,对于我的询问,对方说代步车没有,也没有任何补贴,召回是从来都不会有费用补贴的。”徐女士认为,如果车辆出厂时不存在故障,那这几趟来回的路费,以及自己路上耽误的时间都可以避免,现在多增加费用都是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这笔费用哪能由自己承担。

  近日,记者联系该品牌汽车温州4S店的维修保养客服,客服在电话中称:“厂家在召回通知中并未提供相应的补偿,所以4S店也无能为力,也从未因召回有过补偿。”

  类似的情况并非个例。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召回汽车信息名单,记者拨打4个品牌汽车4S店客服电话,结果仅一家4S店表示有提供产品召回的补偿。“厂家给我发召回信息时,有提供相应的补贴优惠活动,比如车主能获得一张代金券,作为交通费等的补偿。”这家4S店的客服说。

  调查超三成的人车子曾被召回,被召回的人中不到一成拿过补贴

  记者近日派发《关于汽车召回的调查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40份。受访者年龄集中于20-30岁。

  140名受访者中,有44名车主的汽车曾被召回,占总数31.43%。但他们中仅4人拿到过4S店所提供的车辆召回补贴,不足一成。

  对于车辆因缺陷导致召回,受访的人员认为,经营者即4S店应当提供交通费、误工费的补贴,此外还有半数以上的受访者认为经营者应当提供代步车,仅有4人觉得不需要补贴。

  市消保委因产品缺陷召回所产生的路费、油费等应由经营者负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缪仁凌认为,这里的必要费用就应该包括汽车召回维修期间将会产生返店维修的路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二手车的贬值等。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因为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直接造成消费者在经济上损失的,厂家应对此进行相应赔偿。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从立法角度尚无明确赔偿细节,如目前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它只能迫使汽车厂家作出召回决定,而无明确的赔偿细节。

  市消保委相关人士认为,因产品缺陷召回所产生的路费、油费等应由经营者负担。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编辑: 徐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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