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住一宿,千把现金不翼而飞
“我的钱被偷了,昨天我和几个朋友住在宾馆里,第二天醒来就发现1600元不见了……” 2014年8月1日早晨,戴某在朋友王某等人的陪同下,急匆匆地跑到锦城派出所报案。
民警一听,马上向戴某询问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仔细地做了报案笔录。戴某还告诉民警,在报案之前,他发现朋友丽丽身边有一张100元钱,怀疑是丽丽偷的,但丽丽不承认,两人甚至还起了争执。于是,朋友王某就劝戴某来派出所报案,让派出所来把事情查个水落石出。
民警仔细查看了案发现场发现,现场的门窗完好无损,床单整齐,很有可能就是同住房间里的人所为。但经过调查,民警并没有证据证明这钱是“丽丽”偷的。
小细节露马脚,真相让人大跌眼镜
这时候,细心地民警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细节:戴某的朋友王某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沓百元大钞递给了戴某。根据民警之前的了解,王某经济状况并不是很好,那为何还要把钱给戴某呢?“这个钱是哪里来的?”民警起了疑心,问王某这钱的来历。
王某说,这钱是从取款机取的,但当民警问起一些取款细节时,王某却支支吾吾的说不清楚。民警一再追问,王某吞吞吐吐的说出了实情,这钱就是戴某“被盗”的1600元钱!
原来,前一天晚上,王某趁戴某等人睡着时,拿走了戴某放在枕头下的现金。第二天一早,戴某发现钱不见了。为了不引起怀疑,王某就陪着戴某一起到锦城派出所报案。报案后,戴某告诉王某,钱被偷后自己没钱用了,王某就主动的把偷来的钱借给了戴某。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这个小细节在细心的民警面前露出了马脚。戴某也怎么想不到,小偷既然是自己相识多年的老朋友。
据查,王某曾于2007年06月因盗窃罪被临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现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临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