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律师》剧照
十年前,陈道明、蒋雯丽主演的《中国式离婚》首次使“离婚”以一种血淋淋的残酷姿态摆在中国观众面前,剧评中充斥着“倒吸一口凉气”、“透彻骨髓的寒冷”;眼下,又一部“离婚剧”《离婚律师》在四大卫视热播。相同的中性剧名,但两部作品的基调已天壤之别:前者冷峻批判中放大婚姻中的伤害与疼痛,后者嬉闹调侃里男女两性各执一词;前者的“离婚”意味着生活失败和人生惨淡,后者的“离婚”代表着新生、自由、更好的开始;前者第一次在电视荧屏上欲说还休地塑造了一个“第三者”,创作者对她的“同情”必须深深掩盖在批判之后,这样的立场不能越雷池半步,而后者每一个离婚案例都离不开“小三”,且“小三”们无一例外振振有词,甚至敢把原配告上法庭……一部电视剧能引起广泛关注和社会讨论,须是当下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中国式离婚》和《离婚律师》都带有这样的功能,而两相对照,中国人对“离婚”的态度转变耐人寻味。
昨天,一直因病闭关的《离婚律师》编剧陈彤首次接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
创作态度:妇女争取离婚的权益比争取投票权还长
北青报:剧中有很多台词值得玩味,也引起了男女两性观众的激烈讨论,比如富豪董大海逼发妻离婚时振振有词:“你算算你现在的资产?你嫁一普通平常的男人,他也不见得不跟你离婚,到头来,连套房子还跟你争,还算夫妻共同财产!”潜台词就是你还赚了呢,别不知足;吴秀波扮演的池海东说“男人是增值资产,我每打赢一场官司就增值一次,女人则像华尔街暴跌股票,随着时间流逝年老色衰。”网上对此展开了辩论。作为编剧,你把男女两性对离婚如此不同的态度摆在观众面前,初衷是什么?
陈彤:我其实特别不善于用一句话把我的东西表达出来,制片人总结为特别简单的八个字,叫“相信爱情,经营婚姻”,这是他们总结出来的我的表达。我一直想说的是,《离婚律师》并不是要写法庭纪实,《离婚律师》是想通过两个打离婚官司的男女律师的视角,让我们思考什么是婚姻,我们为什么要结婚?我们又为什么要离婚?当一段婚姻结束,我们应该如何与之告别?告别之后我们又该如何重新建立我们的情感世界?
北青报:近十年国剧婚姻题材发生了非常大变化,《中国式离婚》是冷峻和灰暗的色调,而《离婚律师》已经用一种相对轻松和幽默的方式来解读离婚了。对这样潜移默化的转变你有何感受?
陈彤:不应该说对婚姻态度变儿戏了,但大家对于离婚的理解确实有很大转变。以前都会把离婚当做一种耻辱,特丢人,离婚的人压力很大;现在把离婚看做是一个权利、自由,离婚只是解除不太好的一个关系,然后再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这是一个社会的进步,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以前的离婚要“过硬”理由,婚姻法要依据你的离婚理由是否合理;现在基本是感情说,婚姻的基础是感情,如果双方的感情确已破裂,是允许离婚的。这也是社会的更加文明,更加进步。从人类的发展上来讲,妇女争取离婚的权益,比争取投票权还长。
北青报:吴秀波和姚晨在拍摄这部戏时产生了巨大争执,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作为编剧,你认为这种对峙、碰撞、“不和”对戏本身有所伤害还是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陈彤:我觉得这次合作如果用婚姻来做比喻,就是我的剧本一定要找到喜欢它的演员,弱点会被对方盖住,跟结婚一样,我还是我,但是我找到了一个爱我的人,我的弱点可能就不重要了,矛盾也不重要了,我要找到一个不爱我的人,他每天到处跟人说我特别丑,然后关系越来越差这个婚姻最后就解体了。所以,吴秀波和姚晨的碰撞是因为他们喜欢这个剧本,也为它增色了很多。
回应争议:这个戏中,情是第一位然后才是理和法
北青报:网友吐槽,开始以为是律政戏,结果却成了家庭伦理剧,各式离婚情节有洒狗血之嫌。对此你怎么看?
陈彤:我不是一个专业编剧,我是半路出家的。我在25岁前就已经获得伦理学专业哲学硕士学位了。我的专业有一门必修课,名字叫《家庭私有制国家的起源》,简称《家私国》,是恩格斯的著作,其中大量篇幅论述婚姻和家庭的起源。我不觉得写生活剧情感剧就低人一等,也不觉得法学专业就比伦理学专业更高贵。
之所以会写《离婚律师》,是因为一次激烈的辩论。我写过两篇文章《新婚姻法保护的是财产不是感情》和《婚姻中的“资本意志”》。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了《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可能是因为这些文章的关系,我被请去录制节目。在节目现场,我和陈旭律师作为观点对立的双方,进行了激烈辩论。正是这次节目,促使我决定写一部从律师角度探讨婚姻意义的电视剧。罗鹂和池海东,他们并不是完人,他们也都在感情中受过伤害,他们在为客户打离婚官司的过程,也是重新思考婚姻理解婚姻的过程。我不理解为什么网友认为剧情狗血。
北青报:有律师公开批评剧中的法律辩护不专业。作为编剧,前期在写这些辩论戏码时做了哪些准备和调研?
陈彤:有些说我们辩护的不专业的人,好像是从美国律政剧中学的法律知识,两个国家的法律不仅不同,而且法系都不一样,如果非得像美国律师那样在法庭上来回走动,面对陪审团滔滔不绝声情并茂才叫专业,我们真的没有。我本人是做记者出身,所有的辩论戏都是经过采访的。并且剧本请律师看过。我们剧组的态度是认真的,说我们瞎编法庭戏的说法是不负责任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情理法、情理法,我一直想在这个戏中表达一个概念,情是第一位,然后是理,然后是法。在这个戏的写作过程中,我接触过很多律师,有大律师,也有小律师。给我一个感觉,越是末流的律师,越容易把法律理解为生硬的冰冷的教条的,而越是像陈旭律师这样的律师,越是把情放在重要的位置上。法是秩序,情是温暖,好的律师必须要有人文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