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日凌晨,女白领周云(化名)酒喝多后驾车上路,连撞一辆三轮车和一辆出租车后驾车逃逸,随后被愤怒的群众拦停在街头。记者昨天从包河区法院了解到,该案已审理终结,周云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她也是合肥首个因醉驾获此罪的女司机。
疯狂女司机被拦停
周云1989年11月出生,事发前是合肥一公司白领。去年11月,刚过24岁生日的她买了一辆新车,当月30日,周云参加朋友的聚会,直到次日凌晨3点多才结束。当时已经喝高的周云不听朋友劝阻,执意要开车回家。
12月1日凌晨3时43分许,周云开车沿宁国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靶场路交口附近时,与吴某某驾驶的三轮车相撞,致吴某某头面部受伤,三轮车也受损。肇事后,周云不仅未停车救助,反而驾车逃离现场。逃跑过程中,周云又与刘某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肇事后,周云再次踩油门逃逸。
连撞两车还逃逸,周云的嚣张行为引起目击市民愤怒,大家纷纷对其展开拦截。很快,周云连车带人被拦停在宁国路与九华山路交口。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将周云带走。经检验,周云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6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鉴定,吴某某头面部等处损伤构成轻伤。
案发后,周云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12月8日被取保候审。
危害公共安全获刑
今年6月20日,周云被合肥市包河区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此案后,周云与伤者吴某某达成赔偿协议,除承担吴某某医药费32621.56元、第一次住院护理费2000元外,又一次性赔偿吴某某后续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4万元,履行完毕后取得吴某某谅解;周云还与出租车司机刘某某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2800元后双方互不追究。
前不久,包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周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未作辩解。她的律师当庭辩称,周云系初犯,此次犯罪致被害人吴某某轻伤,未造成更严重后果,案发后已赔偿两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且周云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适用缓刑,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
记者昨天从包河区法院获悉,该案已经审结。法院认为,周云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致一人轻伤后驾车逃逸,又致他人车辆损毁,仍继续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终,包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周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