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公布的部分聊天记录
昨日,回想起自己应聘时以及过后所遭遇的一切,市民宋丽(化名)感觉非常无奈:应聘时的某单位的一个男部长纠缠宋丽一天,希望能够“包养”她。
应聘行政工作,却遭遇“潜规则”
前日,宋丽接到我市一家单位的电话,称该单位准备招聘行政人员,希望宋丽能去面试。“我之前在网上发布过个人求职信息,这家单位就是通过网上知道我的电话,但给我打电话的是个女的,对方称招聘的行政人员还要做一些助理之类的活。”她说。
就这样,宋丽来到了我市这家单位,该单位一个部门的男部长对其进行面试,据宋丽回忆,面试刚开始的环节都很正常,对方也和其聊一些工作上的事情,但后来对方就让其感到很奇怪,“男部长说我的性格不适合做行政,但他需要一个助理,希望我能从事这份工作,而这个助理则需要有经验,能够出去应酬,还会经常出差,住在酒店……”她说,“我感觉对方越说越不对劲,就表示回去再考虑一下。”
据宋丽介绍,在面试过程中,男部长有意无意透露出“潜规则”等话,让其很反感。而出于礼貌,其在面试前期,也和对方留下了号码。
可是,令宋丽没想到的是,从面试结束后,对方一直通过微信与其联系,而且说的话越来越露骨。
不堪微信骚扰,网上曝光引关注
从前日中午一直到前日22时左右,男部长一直与宋丽通过微信交谈,其间曾赤裸裸提出潜规则等话。前日23时左右,不堪其扰的宋丽,将对方的照片和微信聊天截图发到微博上,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
在宋丽所提供的照片上记者看到,前日中午,男部长发微信让宋丽骗家里人“找到一份行政助理的工作,偶尔出差,老板是女的,每月4000五险一金”,遭到了宋丽拒绝后,男部长又发微信“你在(再)考虑下,周以(一)告诉我怎样?每月一万。五险一金。正常上班,不在单位亲密,相互保密。”之类的话。
而多次遭到宋丽拒绝后,该男子又将每个月的价格提到了15000元。此外,该男子还称这不是包养,“包养就需要我们同居了,你不能找男友了。”
宋丽说,遭到拒绝后,该男子还打电话进行骚扰。忍无可忍的宋丽选择在网络上曝光了对方的照片、聊天记录和单位名称。
宋丽的这个帖子发布到网上后,引起了网友的强烈关注,短时间内,该帖子就被转发和评论数百次。
有网友指出,就应该曝光这个丑陋的男子的嘴脸,让大家都小心他。而还有网友认为,就算真的是性骚扰和潜规则,这样直接将对方的照片发布在网上的做法,也是不合适的。网友@JEERA就指出,这哪里是潜规则……“赤果果(赤裸裸)”的骚扰。
此外,更多网友则痛斥这种利用招聘性骚扰的行为,部分网友则指出,自己也曾遭遇过类似的事情。
而在采访中,宋丽告诉记者,她在早些时候应聘工作时,也曾遇到过类似的事情,那一次,她也拒绝了对方,但没有张扬。“这一次我也想好了,我之所以发布出来,并不是针对对方,而是想以自己的亲身经历,给求职的女性朋友们提个醒,尤其是刚毕业的女大学生们,不能因为一份工作而失去一些东西。”她说。
记者试图用多种方式联系被宋丽所曝光的这个男部长,但都没有成功;其微信也无法再搜到。宋丽说,事发后,她就将对方拉黑。
社会学家赵秀山
在2012年,国务院发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第11条明确规定:“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而在现实中,像宋丽所遇到的事情时有发生。“我建议广大女性遇到性骚扰一定要勇敢站出来寻求社会援助或诉诸法律,如果都忍着不说,就会让这种现象越来越多。此外,用人单位也应及时将反性骚扰纳入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工会等也应该考虑把反性骚扰写入女职工劳动保护集体合同。”
辽宁诚事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厚诚
隐私权是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在网络上也不例外。而在这件事上,如果宋丽所说的是事实,但未经他人允许,也未经公安机关的客观调查,就公布男部长的照片,有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嫌疑。“但面对这种骚扰,女性要勇于说不。”他指出。
提醒广大求职者,如果遭遇职场潜规则,最明智的做法是搜集对方的证据,保存好对方相关资料,必要时可向对方单位或上级机关反映,也可以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