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16日全文向社会公布。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详见本版图解),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用车一直实行实物供给制度。当前,传统公务用车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等问题日益突出,公众对此反映强烈。对此,中央高层多次作出指示,党中央、国务院专门作出部署,强调要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①中央和国家机关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②地方党政机关在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③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包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等的公车制度改革
公车改革时间表
一张图看懂公车改革
怎么处理现有公车
①公开拍卖:对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要制定处置办法,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取消车辆处置要防止甩卖和贱卖现象,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②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参改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车辆处置收入,按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③首批处理数量:中央和国家机关2014年底前要取消(公开拍卖)5000辆公车
公车取消后出行怎么办
①普通出行社会化:改革后,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的方式,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②多策并举,防止“既拿补贴又坐公车”
取消和保留
①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
②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③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补贴标准
①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②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
③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缘地区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
资料来源:新华社、央视等制图于佳岐
哪些人受影响
①中央和国家机关在编在岗司局级以下工作人员
②地方地厅级以下工作人员:省区市厅局正职的主要负责人,县市区乡镇(正职)主要负责人,各地可以根据实际出发,鼓励他们参加车改。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采取实物保障的方式,采取实物保障的不能再领取补贴
③司勤人员:对于因取消公车而失去岗位的司机和后勤人员,主要采用内部安置的办法,不能简单推向社会,可以安排转岗、提前退休,适当提高退休待遇
公车改革权威答疑
如何加强改革后对保留车辆的管理?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涉及国家安全、维稳、机要通信、处突等无法通过市场化方式保障的车辆,适当保留,加强管理。一是要严格核定车辆编制;二是要严格执行公车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节假日封存停驶等日常管理制度;三是执法执勤用车要统一喷涂标识,严格限定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使用。
谁能获得取消的公务用车?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取消车辆的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和解体企业,都要公开招标确定,充分竞争;除必须报废的车辆外,其他车辆面向全社会公开拍卖,阳光处置,不针对公务员搞任何特殊照顾。拍得的车辆落户必须符合当地交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上北京牌仍需摇号)。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车辆处置工作的审计监督;加大公车处置中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车辆处置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公务交通补贴是怎么定的?此前一些省市自己出台的补贴标准怎么办?怎样避免它成为变相福利?
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经过了反复的研究测算。根据交通成本等相关因素变化情况,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适时适度调整。确定补贴标准要基于三个原则:一是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车运行支出总额。二是公务交通补贴仅保障城区或规定区域内基本公务出行需求。三是简化档次便于操作,各个级别间补贴差距不宜过大。
需要强调,公务交通补贴属于改革性补贴,不是职工福利,主要保障普通公务出行需求,不包括上下班通勤和所在城市以外的长途出差。同时,要求不得以公务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全国公车改革能省多少钱?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本轮公车改革将涉及约80万辆全国公务用车、近6400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公车。公车改革在减少行政开支方面具有“N次减支”效应,最直接的就是减少了今后在车辆购置、运营方面的经费开支,包括与公车相关的司勤人员薪酬开支。
车改减支的第二个效应是将降低今后陆续达到更新年限的涉改公务用车的更新成本。此外,车改还将减少其他行政开支(如停车泊位的建设费等),以及“如果不车改,未来公车开支可能会进一步增加”等减少支出效应。
如果把全国年度公车耗费的综合成本以若干年传闻中所说的3000亿元作为假设的具体数量依据,那么车改到位之后,每年因车改减少的支出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
怎样确保成功?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此次公车改革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六个不得”的纪律要求。一是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二是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三是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四是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五是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六是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公车改革现有哪些尝试?
沈阳浑南新区、杭州、昆明等地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如沈阳浑南新区政府向企业“购买服务”,成立国资企业统一运营,实施GPS全程监控、计时计价收费等;杭州实行“单轨制、货币化、市场化”,即公开拍卖,向公务员发放“车贴”,成立公车服务中心。昆明则实行非货币化改革,即实行公务用车专用卡定额包干管理制度,组成机关公务交通服务车队。综合新华社、央视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