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少年踢断的烈士碑虽经修补痕迹仍在。
11日,网上一组图片引发关注:一名少年在保定市清苑县温仁镇南段庄烈士陵园的烈士碑前做出各种不雅动作,还将一墓碑踢倒。昨日,这组图片被网络媒体转载,少年也被指侮辱烈士,不少气愤网友声称要对其“人肉搜索”。记者获知,这名少年是正上学的中学生,属未成年人。上午,清苑县相关部门对此事件紧急进行处置。公安部门则对该事件予以调查。保定市教育专家呼吁,不要用网络暴力对待未成年的孩子。
这组图片共有三张,里面出现的人物均为一名身着蓝色短袖T恤、浅色短裤的男孩。一张显示他穿着拖鞋坐在烈士墓碑上;一张显示他抬起右脚用力踹向墓碑,墓碑倾倾欲倒;这两张图片显示他针对的是同一块墓碑。还有一张显示他站在烈士纪念碑前左手倒背,右手高举做出开枪姿势。这块刻有“人民英雄永垂不朽”的烈士纪念碑上,标注有该陵园的位置——“清苑县南段庄”。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这座烈士陵园位于南段庄村西,占地600平方米左右,里面安放着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中牺牲的23位革命烈士的纪念碑。记者观察发现,陵园内被损坏的纪念碑有两块,目前均已得到临时修复。其中,那名少年坐过并踢倒的纪念碑有两处明显黏合的痕迹。“我们发现的时候,这块纪念碑断成了三截扔在地上。”南段庄村村委会马主任告诉记者。发现这种情况后,负责看护烈士陵园的乡村干部及时对纪念碑进行了修缮和复原。
据了解,事件发生在6月8日。图片中的踢碑少年尚未成年,他和另外两名玩伴路过陵园,一时兴起进去玩耍。在恶作剧中,同伴用踢碑少年的手机拍下了相关图片。踢碑少年将这些图片上传到自己的QQ空间,被网友发现并在网上广为传播。
记者从当地警方获悉,根据我国《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相关规定,对烈士碑造成损毁的,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苑县民政局局长辛凯亮介绍,今年3月份,他们对原有的南段庄烈士陵园进行了重新修缮,根据管理规定,这些村级陵园由乡村两级安排人员看护。事发后,他们非常痛心,立即派相关人员赶赴陵园查看,他们决定对临时修复的纪念碑重新制作。同时,立即对县内其他陵园进行隐患排查,加强保护。清苑县温仁镇镇长马瑞军表示,他们将安排专人对陵园切实负起管护责任。清苑县教育局副局长张永苏表示,虽然他们每年清明等重大节日组织学生对陵园进行祭扫,但这起事件反映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比较薄弱,他们将以此为契机,立即在全县师生中掀起爱国主义教育高潮。
保定学院教育系续向党教授认为,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爱国主义教育,但希望网友谨慎使用人肉方法,孩子毕竟尚未成年,不要因为一时性起的事件毁了孩子的一生。